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7年12月14日以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日为2007年12月18日。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资认购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的议案》。根据《关于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粤银监复【2007】693号文),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7年拟采用定向募集的方式新增募集35亿股,按每股面值平价发行,每股发行价1元,增资扩股完成后其总股本拟为40.25亿股,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40.25亿元。
增资扩股后的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发展基础,现有的网络资源、客户资源丰富,资产质量优良,发展前景较好,募股价格合理。公司出资入股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可拓宽公司经营领域,为公司今后经营业绩的提升提供了新的盈利保证,此项金融类资产的投资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增加企业的后劲,促进公司长足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3,000万股,出资价格人民币3,000万元。并授权经营班子办理入股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相关事宜。
公司最终能否入股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公司实际出资额的确定,还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查和其他相关程序的审批。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