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
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监事会成员和经营层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张严德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的整改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7年12月18日任期届满,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十一人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张严德、刘永、孙效东、张百生、杜建萍、程浩、辛永清、程晓鸣、皇甫京华、毕阳、刘志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程晓鸣、皇甫京华、毕阳、刘志军为独立董事侯选人。
以上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附件一)。
三、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附件二);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历年董事的收入报酬情况,综合考虑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工作量和所承担的责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报酬制订如下:
董事长年度报酬为16万元,副董事长年度报酬13万元,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年度报酬10万元,不担任职务的董事年度报酬8万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对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和往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制订新一届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位8万元。独立董事出席公司会议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附件三);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8年1月6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议题:
A、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B、审议《关于制订董事报酬的议案》;
C、审议《关于制订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D、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E、审议《关于制订监事报酬的议案》;
F、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A、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B、2007年12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表人出席。
(5)参加会议办法:
A、登记办法: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B、登记时间: 2008年1月2日、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C、登记地点:甘肃省武威市东关街荣华路1号公司证券部
D、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6)联系办法:
电话:(0935)6151222
传真:(0935)6151333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东关街荣华路1号
邮编:733000
联系人:程浩、卢俊
(7)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08年1月5日下午14:30-18:00召开股东交流会,组织参观企业,欢迎广大股东积极参与。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包括临时议案)的表决权。(若仅授权表决部分议案或对议案有明确赞同、弃权或反对授权的请注明)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11票赞同 ,0票反对 ,0票弃权 。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8日
附件一:董事、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
一、董事侯选人简历如下:
张严德,男,现年46岁,中共党员,高中文化,经济师。历获“全国乡镇企业家”、“全国优秀青年乡镇企业家”、“全国乡镇企业科技进步先进工作者”、“全国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系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淀粉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副会长、甘肃省九届、十届人大代表、甘肃省九届、十届党代表,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曾任原甘肃省武威荣华工贸总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刘 永,男,现年40 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毕业后分配至甘肃省武威市人事局工作,后调入甘肃省武威淀粉厂任办公室副主任,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获“甘肃青年五四奖章”、“甘肃省优秀青年企业家”荣誉称号。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孙效东,男,现年52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高级工程师,兼职教授。曾在甘肃省武威汽车配件厂先后担任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厂长等职,后调入甘肃省武威淀粉厂任副厂长,2001年被甘肃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聘为兼职教授,并于2007年成为甘肃省评标专家。现任本公司董事。
张百生,男,现年53岁,中共党员,中专文化。于1973年入伍,复员后分配至甘肃省武威县高坝乡人民政府任武装干事、经委副主任等职,后调入原甘肃省武威塑料农膜厂担任副厂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杜建萍,女,现年37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会计师。毕业后分配到甘肃省武威荣华工贸总公司先后担任会计、财务处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程浩,男,现年34岁,中共党员,硕士。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辛永清,男,现年33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历任原甘肃省武威荣华工贸总公司会计、本公司会计,2001年起担任甘肃荣华味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长。
二、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
程晓鸣,男,现年43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历任海南省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海南省律师事务所主任,1998年起至今担任上海上证律师事务所主任,并于1999年起至今兼任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于2000年起至今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于2003年起至今担任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皇甫京华,男,现年43岁,民建会员,矿物加工工程博士,历任山西矿业学院教师、太原化工集团公司项目经理、中国重型机械总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北京泽仕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今担任加拿大特兰德资源有限公司(Troland Resources Inc)副总经理,2004年至今担任乳山高德威黄金有限公司总经理。
毕阳,男,现年46岁,中共党员,博士生导师,教授,曾在兰州市果品茶叶公司担任技术员,现任甘肃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院长,从1994年起至今兼任《甘肃农业大学学报》副主编、编委,从2006年起至今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食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从2007年起兼任《中国农业科学》编委,从2007年起兼任河西走廊星火产业带专家顾问团副组长,从2007年起担任莫高实业股份发展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志军,女,现年36岁,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96起至今在兰州商学院金融学院任教,现为副教授。
附件二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就提名程晓鸣、皇甫京华、毕阳、刘志军为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07年12月18日于甘肃省武威市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程晓鸣,作为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出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程晓鸣
2007年12月17日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皇甫京华,作为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出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皇甫京华
2007年12月17日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毕阳,作为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出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毕阳
2007年12月17日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志军,作为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出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志军
2007年12月17日
附件三: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原文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280万元。”
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560万元。”
二、原文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328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3280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656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6560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三、原文为:“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4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改为:“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荣华实业 编号:临2007-051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天保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杜彦山、严其林、查金堂三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另经公司职代会推选杨天保、卢万发二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候选人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监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历年监事的收入报酬情况,综合考虑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工作量和所承担的责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报酬制订如下:
监事会主席年度报酬预定为12万元,监事年度报酬预定为8元。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12月18日
附:监事侯选人、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杜彦山,男,现年47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甘肃省武威荣华工贸总公司人事科科长、办公室主任,甘肃省武威热电厂副厂长,甘肃省武威荣华工贸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严其林,男,现年52岁,中共党员,中专文化。曾在甘肃省武威县高坝中学任教,并先后担任甘肃省武威县高坝乡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经委主任,后调入甘肃省武威塑料农膜厂,先后担任副厂长、厂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
查金堂,男,现年49岁,中共党员,高中文化。1972年入伍,复员后转业至甘肃省武威县司法局工作,后调入甘肃省武威荣华工贸总公司任党委副书记兼法律事务部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
二名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如下:
杨天保,男,现年57岁,中共党员,中专文化。1970年入伍,复员后分配至甘肃省武威县广播局工作。曾任甘肃省武威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后调入甘肃省武威荣华工贸总公司任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
卢万发,男,现年57岁,中共党员,中专文化,工程师。曾先后在甘肃省武威县二轻局、武威市乡镇企业局建筑工程公司工作,后调入甘肃省武威饴糖厂任厂长。曾获“甘肃省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