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20日上午在宁波北仑老板娘新光大酒店(宁波北仑新碶明州路789号)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104,375,13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2.13%,公司10名董事、3名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由丁凯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丁凯、陈建华、余红辉、单亮、余伟业、戴志勇、王凌云、江伟程、吴再鸣、周俊虎、张炳生、刘海生等十二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其中吴再鸣、周俊虎、张炳生、刘海生等四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当选之日起至2010年12月止。
议案分项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选举丁凯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104,365,23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选举陈建华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104,365,23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并通过选举余红辉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104,365,23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选举单亮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104,365,23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并通过选举余伟业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104,365,23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并通过选举戴志勇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104,365,23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并通过选举王凌云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104,365,23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并通过选举江伟程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104,365,23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并通过选举吴再鸣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04,365,23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并通过选举周俊虎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04,365,23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并通过选举张炳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04,365,23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并通过选举刘海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04,365,23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大会选举吕建伟、董庆慈等二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夏烈勤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当选之日起至2010年12月止。
议案分项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选举吕建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104,365,23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选举董庆慈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104,365,23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何晶晶律师现场见证,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07-21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0日上午在宁波北仑召开。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0名,余红辉董事书面委托戴志勇董事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周俊虎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吴再鸣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丁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一致选举丁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一致选举陈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丁凯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江伟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2010年12月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江伟程总经理的提名,董事会聘任姚家华、杜继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洪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乐碧宏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2010年12月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丁凯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乐碧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周良焕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2010年12月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一致选举周俊虎、单亮、王凌云三位董事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由周俊虎先生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一致选举吴再鸣、张炳生、戴志勇三位董事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由吴再鸣先生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一致选举刘海生、吴再鸣、余伟业三位董事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刘海生先生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附:董事会聘任人员的简历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董事会聘任人员的简历
江伟程:男,1961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岱山发电厂生产技术科副科长、科长,宁波开发区北仑热电厂筹建处主任助理、副主任,宁波开发区北仑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姚家华:男,1970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腈纶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浙江金甬腈纶有限公司生产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杜继恩:男,1973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宁波镇海热电公司司炉、班长、司机,宁波开发区北仑热电有限公司前期技术负责人、工程部经理助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洪:男,1962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宁波余姚化纤厂热电车间工艺员、副主任、主任,宁波开发区北仑热电有限公司运行部经理助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师办主任、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乐碧宏:女,1962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宁波保税区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宁波开发区北仑热电公司主办会计,计划财务部经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周良焕 男,1981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初级经济师。曾担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管理工作,现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证券事务代表。
独立董事意见书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0日在宁波北仑老板娘新光大酒店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聘任江伟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姚家华先生、杜继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洪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乐碧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周良焕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就公司董事会上述聘任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江伟程先生、姚家华先生、杜继恩先生、张洪先生、乐碧宏女士、周良焕先生的个人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149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江伟程先生、姚家华先生、杜继恩先生、张洪先生、乐碧宏女士、周良焕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经了解江伟程先生、姚家华先生、杜继恩先生、张洪先生、乐碧宏女士、周良焕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独立董事:吴再鸣 周俊虎 张炳生 刘海生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07-22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一次监事会于2007年12月20日在宁波北仑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吕建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一致选举吕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