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胜诉 百度与原告唱片行“化敌为友”
2007年12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韬
双方边打官司边探讨合作,结案后有望开展实质行动
⊙本报记者 张韬
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国际唱片公司诉百度侵权一案,20日终于尘埃落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当天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国际唱片业协会组织的5家唱片公司的全部诉讼诉求,判定百度未侵权,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自从2005年7月,7家国际唱片公司提出诉讼至今,百度已先后获得了一审和二审的胜诉。此番,随着终审判决的宣布,双方均不再上诉。分析人士指出,事实上,原告和被告双方早已厌倦了诉讼,判决结果本身,其实已经没有太多的意义。此前,一审原告7大国际唱片公司中的百代和金牌,已退出诉讼,而选择了合作双赢,探索数字音乐与搜索引擎相结合的新型盈利模式。
20日终审结果揭晓后,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百度市场及商务拓展副总裁任旭阳,他表示:百度始终秉持着与产业伙伴双赢的发展思路,一直积极地与唱片企业探讨各种对双方都有利的合作模式,其进展和成效也非常显著。他与二审原告5大国际唱片公司一些负责人,都已经成了很好的朋友,就算在诉讼期间还经常碰面聊天,进行了很多业务合作方面的探讨。“大家有很多好的想法,只等诉讼案有一个了结,再来推动下一步的实际行动。”任旭阳透露。
对此,IT界著名评论家方兴东也表示:唱片业和互联网走向融合是不可逆转的趋势,此次终审裁决对两大产业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解决了一直阻碍双方展开全方位深度合作的版权纠纷,从法律角度为唱片业和互联网行业实现面向未来的健康、有续发展的合作模式铺平了道路。
据了解,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包括百代、滚石等在内的近60家国内外唱片公司已和百度一同成功探索并实施了多种合作。截至目前,百度与近60家国内外唱片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几乎囊括中文市场一半以上的唱片公司,充分显示了百度倡导的“数字音乐新业务模式”的前景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