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2月21日下午14时
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蓝星大厦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任建明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60,784,8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8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25,771,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9人,代表公司股份数35,013,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1%。公司董事长任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暂缓投资“年产3万吨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项目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45,992,88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4.33%;反对205,8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08%;放弃14,586,21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5.59%。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正<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60,307,76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9.82%;反对338,5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13%;放弃138,636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05%。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60,304,11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9.82%;反对337,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13%;放弃143,786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05 %。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兼职董事和专职董事任职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45,739,13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4.23 %;反对337,7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13%;放弃14,708,06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5.64%。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张玉良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关于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