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诉讼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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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曾于2006年11月15日、2007年5月12日、2007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告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诉被告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归还编号为100LC980098信用证项下的垫款本金及利息和归还编号为100LC980089、100LC980107信用证项下的垫款本金及利息的诉讼案及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二审判决。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
⒈(2007)宁执字第416、41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冻结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538462股及孳息。冻结期限从2007年12月4日起至2008年12月3日。
⒉(2007)宁执字第416、417-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冻结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帐号:B881053589)持有的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1596000股、中国石油20000股;冻结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帐号:B883608348)持有的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609840股、上海ST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546480股、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290400股及孳息。冻结期限从2007年12月5日起至2008年12月4日。
⒊(2007)宁执字第416、41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冻结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陵东路证券营业部开户的资金8000万元。冻结期限从2007年12月5日起至2008年6月4日。
另经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陵东路证券营业部证明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陵东路证券营业部的资金帐户于12月5日11∶00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冻结时帐户内资金为人民币3364.17元。
在2001年资产重组过程中,本公司原第三大股东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上海华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对本公司为江苏银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开立的五笔信用证贷款担保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