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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财政部与商务部联合宣布,旨在扩大我国农村消费的“家电下乡”工作将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率先试点。三省农民将可以买到专为农村市场生产的限价家电产品,同时还可以从财政部门申领“家电下乡”补贴。财政部官员表示,“家电下乡”的目的是激活农村消费,扩大内需。实施“家电下乡”,既可转移出口能力,减少贸易顺差和贸易摩擦,又可消化家电行业过剩产能,扭转企业效益普遍下滑的势头。
我国经济发展过于依赖投资和出口的弊端越来越突出。经济发展过于依赖投资,容易导致投资规模急剧膨胀,引发产能过剩,而经济过于依赖出口不可避免地将加大贸易摩擦。这一切都与我国内需萎靡不振有关。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货币政策由“稳健”直接改为“从紧”,这意味着投资增速将降低。另一方面,我国主要的产品出口地美国受次级债危机影响消费需求降低,我国与美国、欧盟的贸易摩擦也不断升级。拉动内需问题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紧迫。
多年来,我国广大农村潜在的消费动能一直令经济学家们浮想联翩。国家统计局为此进行过测算:农村人口每增长1元消费支出,将对整个国民经济带来2元的消费需求;农村人口对任何家电产品的普及多增加一个百分点,就可增加238万台(件)消费需求。但是,我国农村居民的消费远远低于城市。1979年至1986年,我国农村居民最终消费需求增长对GDP增长的贡献率高达37.09%,而现在已经降到10%以下。
“家电下乡”正在是这样的大背景下拉开序幕。但是,笔者认为这样的做法有因果倒置之嫌,它对拉动农村内需作用非常有限。
农村居民消费不畅并非家电不“下乡”。农村居民如果真的需要家电,现在交通非常发达,他们到县城或城市去买也不过支付一点微不足道的路费而已,他们不买肯定是由于收入低、公共产品不足、社会保障不健全等方面的原因。而且,“家电下乡”的财政补贴,最终大部分可能会落到农村地区相对富裕的人手中。
农村消费不振,根本原因在于几点:其一,减免农业税、粮价上涨等利好因素给农民带来的实惠,被农用生产资料大幅上涨等通胀因素部分化解。对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今年1月-11月份的CPI数据就会发现,这11个月中,每个月份农村物价上涨速度都明显高于城市,这一趋势越来越明显。这意味着,农村居民承受着更重的通胀压力。
其二,城乡劳动生产率差距加大。主要表现为“四个比重”持续下降:农业部门产值占GDP比重明显下降,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全国平均劳动生产率的比值下降,农民人均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不断下降,农民的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
其三,公共产品提供上的城乡差距日渐拉大。从卫生投入方面来看,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近70%,而公共卫生资源不足全国总量的30%;从教育方面来看,财政对农村教育的投资不足全国教育投入的四分之一,使得农村孩子通过教育解困之路变得极为艰难;从基础设施建设来看,我国农村与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差距平均在15年以上。
上述因素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1997年,我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为1:2.47(世界银行1997年甚至估计,如果考虑城镇居民享受的各种社会福利,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应在4:1),到今年上半年,差距已经达到1:3.34,远远高于国际上不到1:1.5的水平。
不难看出,要激活农村消费市场,关键在于提高农民收入,加大对农村地区公共产品的提供力度,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而“家电下乡”实际上是变因为果的做法,在前述制约农民消费的条件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家电下乡”实际上是在进一步消耗农村地区原本有限的消费能力,长远来看,这无益于农村消费市场的拉动。更何况,“家电下乡”本身还承担着“消化家电行业过剩产能,扭转企业效益普遍下滑”的重任。事实上,即使财政不给补贴,这些“过剩的”家电产品也应该有13%以上的降价幅度。
(作者系广东东莞理工大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