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办理垫付对价偿还手续的提示公告
2007年12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07-27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办理垫付对价偿还手续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5月16日实施。根据该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出对价股份共计90,528,739 股,其中第一大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恒)代未支付对价股份的59家股东垫付对价股份共计 14,191,330 股。
2007年5月17日除中海恒外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东所持股份法定限售期满,截至2007年9月19日公司已协助大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办理了垫付偿还及解除股份限售手续,相关股份已上市流通。
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有少量股东尚未与公司或中海恒联系,偿还垫付股份,以便办理相关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
公司提醒相关股东,抓紧时间在2008年1月2日前完善办理垫付偿还所需所有手续,尽早与公司联系,以便顺利确认和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再次提醒股东,如在2008年1月2日前仍未联系公司或因资料不齐而不能办理垫付对价偿还,相关一切责任由股东自负。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文华大酒店七层
邮政编码:570105
电话:0898-68510496 传真:0898-68510669
联系人:王晨曦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