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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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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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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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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12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07-33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3日下午2:00假轻工机械大厦17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1名,代表股份104,240,80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0.75%,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郑树昌董事长主持,董事米展成、凌敏贤、汤震宇、沈黎君,监事张静仪、马海光、张文伟,高管徐根祥、王炳坤、汪元刚、龙维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二项议案,有效表决权数为104,240,804股。经大会表决:

      1、54,693,541以股同意,0股反对1,168股弃权,通过《关于收购内蒙古汇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其中同意该议案的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8%。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以104,239,636股同意,0股反对;1,168股弃权,通过《关于出售全资控股子公司上海京德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其中同意该议案的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9 %。

      本次股东大会邀请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李辰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