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
2007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019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56,302,895股,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该公司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支行的本公司股权1,512万股已解除质押,并于2007年12月21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该公司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的本公司股权3,400万股已解除质押,并于2007年12月21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同时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1512万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支行,为其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支行申请的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提供质押担保。其中1,308万股质押期自2007年12月21日至2008年12月5日,于2007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204万股质押期自2007年12月25日至2008年12月5日,于2007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至本公告日止,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被质押的本公司股权数合计为3,512万股。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