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07年12月28日交易时间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08年1月2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跨越元旦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咨询办法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进行查询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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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参与控股
股东担任财务顾问的SEB
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要约收购苏泊尔股票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本公司就旗下基金参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财务顾问的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要约收购苏泊尔股票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要约收购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财务顾问,并发表财务顾问意见。本公司旗下普惠证券投资基金、普丰证券投资基金、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均按照要约收购公告规定的交易日期、价格及交易方式等内容参与了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要约收购苏泊尔股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m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