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
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4日接到控股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投)通知:重庆国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07年12月14日卖出“重庆路桥”股票160,000股;2007年12月19日卖出“重庆路桥”股票823,973股;2007年12月20日卖出“重庆路桥”股票1,986,027股;2007年12月21日卖出“重庆路桥”股票180,000股;2007年12月24日卖出“重庆路桥”股票1,889,000股,共售出“重庆路桥”股票5,039,000股,占总股本的1.48%。至此,重庆国投仍持有本公司股份182,29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6%,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06 股票简称:重庆路桥 编号:临2007-041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重庆天江坤宸置业
有限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07年12月23日与重庆天江坤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江坤宸)各股东就公司收购天江坤宸股权一事签订了《项目转让框架协议》。
一、公司与天江坤宸各股东一致同意,天江坤宸各股东以54,978万元的总价向公司转让天江坤宸项目及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具体落实本框架协议的相关协议由各方于2008年2月28日前分别签署。在框架协议生效至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期间天江坤宸各股方授权公司行使天江坤宸的一切股东权利,天江坤宸相关管理人员将天江坤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及公司财务资料移交给公司派驻天江坤宸的人员。
二、公司于框架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1.8亿元人民币的股权收购预付款打入天江坤宸由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该预付款的使用需事先征得公司的同意,且公司有权随时查询该账户的资金余额及资金使用情况。
三、如果公司与天江坤宸各股东不能于2008年2月28日以前签订具体落实本框架协议的协议或不能于2008年3月31日以前办理完毕天江坤宸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目标公司及天江坤宸各股东应立即向公司全额返还诚意金及预付款并按年息20%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如果目标公司及天江坤宸各股东不能履行诚意金返还及相应资金占用费给付义务,目标公司及天江坤宸各股东授权公司直接或通过其他法律手段处置天江坤宸各股东持有的天江坤宸股权和目标公司包括但不限于561亩土地在内的全部资产,以实现上述款项的受偿,公司有权以4.6亿的价格取得上述股权及项目全部资产。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