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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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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ST 锦股                证券代码:600735         公告编号:2007-051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个性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共有一项临时议案,即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的《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2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

      2、召开地点:青岛丽晶大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会议召集人: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于源金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会议有一项临时议案,即《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2月13日收到上述议案后,于2007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出《关于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公告》,对上述临时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公告。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持有公司7272.87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四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通过《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72,728,75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2、通过《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2,728,75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3、通过《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表决结果:72,728,75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4、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2,728,75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周世君律师、贺秋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由具有提交临时议案资格的股东提出,且已经履行有关公告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