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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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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6版:产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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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乐福回应“劳工门” 坚称无意规避新劳动法
    2007年1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于兵兵
      ⊙本报记者 于兵兵

      

      明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劳动合同法》正令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卷入“劳工门”事件。继沃尔玛、华为、泸州老窖等传出变相裁员消息后,世界第二大零售卖场品牌家乐福在华遭遇退工质疑。而家乐福中国总部昨天正式向本报澄清:家乐福中国确在近期启动了全员签约,但该举动无意规避新劳动合同法的约定。

      “我们没有强制性终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断工龄。”家乐福中国媒介经理陈波表示。

      此前,有媒体报道,家乐福中国欲与4万职工统一续签劳动合同。甚至有传言称,家乐福南区部分中层干部已经接到劝退通知。而这一轮“大清洗”的直接背景是新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1月起实施。

      对于上述消息,家乐福中国和家乐福上海的两级公关负责人均表示,统一重签劳动合同确与新劳动合同法有关,但并非“规避”。“家乐福此前对员工进行了大量关于新劳动合同法的知识培训,新合同是将原合同与劳动合同法不符合的条款进行修改。并且,此次签约属于自愿行为,并非强制。”家乐福上海公关经理于剑称。另外,签约的工作时间从1年延长为2年,反而更有利于员工稳定。

      对于南区劝退传闻,两位公关经理均表示“不知情”。而另外一位公司人员称,“劝退和离职情况每年都有,如果有(南区劝退)也不能说明问题。对于工作不合格的员工,劝退是合理的。”

      虽然家乐福称年底集中签约是为了规避新年忙碌期,但多家国内外大型企业传出变相退工消息仍属罕见。上海德路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新《劳动合同法》解读报告显示,新法实施后确实将使众多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成本大幅上升,其中包括辞退员工成本上升、社保等福利技术操作空间变小、员工流动性不可控等。

      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次后,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将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是终身合同。”家乐福工作人员表示。而此次家乐福突击签约,有专家分析可能旨在增加一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机会。但家乐福回应,这次签约将计入两次签约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2010年再签约一次固定期限合同,家乐福员工就可以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新法对退工补偿作出详细规定,一般取“工作1年补1个月工资”,用人单位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以双倍支付;如有未及时支付工资等情况则需要加付赔偿金。“本条旨在促进劳工保护,企业一旦触及,用工成本将损失惨重。”分析人士称。

      家乐福发言人介绍,新合同没有对退工补偿进行针对性约定。“一切以劳动合同法为准。”另一位外资企业人士称,多数跨国企业应更适应这一国际惯常做法,没有必要在中国紧张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