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的整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于2007年10月24日下发公司的《关于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要求》(甘证监函字〔2007〕11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7年12月4日下发公司的《关于对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意见》的要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经认真核实,现将涉及到的问题及公司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尽快在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使独立董事人数达到法定要求。
我公司将进行第三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在新一届董事会中,公司将使独立董事的人数达到法定要求,并将设立包括审计委员会在内的各专业委员会,健全和优化董事会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健全公司治理制衡机制,防止重大决策“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新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将由行业专家、会计和法律专业人士担任,各专业委员会的负责人也将主要由独立董事担任,公司正在物色合适的人选,以提升整体的决策能力,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程序的执行力度,严格控制和防范决策风险。
三、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科学管理水平
随着公司资金状况的改善,公司经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针对过去规范运作意识不强、内部管理薄弱等问题,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充分认识到规范运作对公司未来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并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细化,对人员和机构进行了调整,重点完善了财务和人事管理,努力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四、公司临时信息披露依法必须及时、充分、完整;公司应尽快确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将严格按照已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尤其加强内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对于涉及信息披露的事项,公司有关部门、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第一时间告知信息披露部门负责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充分和完整,同时公司将在新一届董事会选聘董事会秘书时,选聘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切实加强信息披露部门的力量。
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进一步提高了规范运作水平,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运作,不断提高公司的决策水平,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确保公司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