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2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时
2、召开地点: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三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西路28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小兰董事长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公告刊登于2007年12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12512.619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54%。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066.7131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45.9063万股。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一:公司章程第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6,555,402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7,555,402元。
修订二:公司章程第19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1655.540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655.5402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956.0903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1699.4499万股。当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时,自动转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修改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4755.540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4755.5402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617.4079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138.1323万股。当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时,自动转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表决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股
■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审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该议案已于2007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如下表:单位:万股
■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赵雅楠 李欲晓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