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还旧借新贷款公告
2007年1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06年6月陆续签订了总金额为2.3亿元的四笔短期借款合同,合同具体内容刊登于2006年9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经友好协商,公司于近期偿还了上述借款,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重新签订了总金额为2.3亿元的两笔借款合同,用作港口杂费周转,借款年利率均为6.9255%,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12000万元,期限自2007年9月19日至2008年9月18日;
2、借款金额11000万元,期限自2007年9月20日至2008年9月19日。
以上借款均由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317 股票简称:营 口 港 编号:临2007—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