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今日接到第四大股东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通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2007)烟民二初字第82-1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00万股(占总股本的0.3%)的冻结。
特此公告。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股 编号:临2007-48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徽商银行蚌埠分行与安徽华皖碳纤维(集团)有限公司经济纠纷案,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投发”)作为担保方,被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持有本公司全部股份共计108,647,810股(上述股份原已被全部质押),本公司对此事项已于2007年12月14日进行了公告。
本公司于今日接到华源投发通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华源投发持有本公司全部股份进行拍卖。
华源投发控股股东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下半年爆发了流动性资金危机,华源集团于2006年11月份起进入资产重组、业务重组和债务重组阶段,目前华源集团正处于债务重组的关键时期,正与债权委员会商谈债务重组具体方案。为维护资产完整性,顺利推进华源集团债务重组,华源投发正向国家有关部门紧急报告股权拍卖事宜。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