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2007年1-6月 | 2006年 | 2005年 | 2004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640.99 | 29.42% | 898.38 | 8.74% | 176.98 | 0.79% | 68.63 | 2.18% |
业务及管理费 | 6,327.43 | 70.48% | 9,439.67 | 91.87% | 22,097.97 | 98.91% | 3,083.88 | 97.78% |
资产减值损失 | 9.12 | 0.10% | -62.53 | -0.61% | 66.16 | 0.30% | 1.51 | 0.05% |
其他业务成本 | 0.48 | |||||||
合 计 | 8,977.54 | 100.00% | 10,275.51 | 100.00% | 22,341.58 | 100.00% | 3,154.02 | 100.00% |
1、 业务及管理费
业务及管理费是本公司的主要营业支出。2006 年本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总额为9,439.67万元,较2004 年增长了206.1%,较2005年降低了 57.28%。2007年1-6月业务及管理费为6,327.43万元,和2006年同期相比大幅增长,主要由于业务量大幅增加相应费用增加。
2、营业税金及附加
2006 年本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为898.38万元,较2004 和2005 年分别增长了1208.96%和407.63%,主要是营业收入大幅增加所致。2007 年1-6月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为2,640.99 万元,较2006年增加了1,742.61万元,增长了193.97%,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大幅增加。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影响分析
本公司已经根据本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近三年末及2006年6月30日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单位:元)
项 目 | 2007年 6月30日 | 2006年 12月31日 | 2005年 12月31日 | 2004年 12月31日 |
一、坏账准备 | 14.26 | 5.13 | 30.35 | 1.51 |
二、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37.32 | |||
三、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
合 计 | 14.26 | 5.13 | 67.67 | 1.51 |
公司于2005年对交通运输设备计提了37.32万元减值准备,其他年度本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而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因此本公司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无形资产逐项分析,不存在新技术的产生等原因,导致无形资产为本公司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大幅下降或其市价当期大幅下跌的情况。
本公司未发现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五)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本公司营业外收入和支出金额较小,2006年度营业外收入主要为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和转让保荐人收入。
本公司近三年及2006年1-6月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 | 2007年1-6月 | 2006年 | 2005年 | 2004年 |
营业外收入 | - | 356.13 | ||
营业外支出 | 2.01 | 25.04 | 0.30 | 0.21 |
(六)净利润分析
本公司 2004 年、2005 年、2006 年净利润分别为-1,623.40 万元、-20,051.26万元和 13,192.19万元。2006 年净利润大幅增加是因本公司经纪、自营等业务收入快速增长。2007年1-6月公司净利润为25,523.15万元,公司增资扩股后扩大了自营业务规模,投资收益大幅增长;同时证券交易持续活跃,经纪业务收入继续大幅增长。
(七)收益率分析
本公司2004 年、2005 年、2006 年营业利润率分别为-106.03%、-875.35%、55.59%,2006年营业利润率达到较高水平。2004 年、2005 年、2006 年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50%、-44.73%、22.74%。2007 年1-6月公司营业利润率为80.04%,全面摊净资产收益率为15.28%。总体而言,本公司经过增资扩股后,资产获利能力得到大幅增强。
三、现金流量分析
本公司近三年及2007年1-6月现金流量情况(单位:万元)
项 目 | 2007年1-6月 | 2006年 | 2005年 | 2004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3,951.13 | 61,290.20 | -37,715.98 | 34,861.8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7.47 | 4,115.47 | -3,202.13 | -8,346.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500.00 | 66,500.00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2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5,251.46 | 65,405.67 | -40,918.11 | 93,015.64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04 年本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4.06 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38%,是现金流入的主要来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8 亿元。
2005 年本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0.4 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净额为-3.77亿元,主要是由于一方面证券市场低迷,证券经纪业务规模较小,客户保证金减少所致,另一方面2005年度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包括用于弥补原云南证券公司保证金缺口的资金16,500万元。
2006 年本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7.10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93.91%,是公司现金流入的主要来源。2006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净额为6.13 亿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客户保证金大幅增加所致。
2007 年1-6月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39 亿,主要原因是由于客户保证金大幅增加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04 年本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83亿元。
2005 年本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32 亿元。
2006 年本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41万元。
2007 年1-6月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22亿元。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04 年本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6.65 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62%,全部为股东投入注册资本。
2007 年1-6月本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8.35 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29%,全部为股东投入注册资本。
本公司2006年和2007年上半年现金流量较为稳定和充沛,可以保证业务经营需要。
四、债务偿还情况分析
本公司经过增资扩股后,资本实力得到大幅增强,在经营上,一直注重公司信誉、坚持稳健的方针,注重防范财务风险,资产流动性较高,对到期债务有充足的清偿能力。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无重大到期未偿还的债务。
五、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按照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2007年4月18日与北京市首旅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坐落于北京市西城区的华远企业号作为公司北京地区办公用房,合同总价款为8,214.02万元,按照双方约定将于2007年三季度支付房款共计6,981.92万元。
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没有其他重大资本支出情况和计划。
六、最近三年一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与披露》的要求,并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对报告期间利润表和各期期末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变更会计政策如下:
公司原自营证券中核算的股票投资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核算方法由原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变更为按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所得税由原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变更为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采用追溯调整法,2004-2006年度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已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列。
(二)实施新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实施新会计准则对公司2004年度、2005年度、200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自营证券会计政策变更之追溯调整结果使公司2004年度、2005年度、2006年度增加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取得的收益分别为-12.00元、1,638,904.79元及47,259,771.01元。
公司所得税会计政策变更之追溯调整结果使公司2006年度增加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2,952,444.21元,2006年度增加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为12,952,444.21元。
由于会计政策变更,调增了2004年年末留存收益-12.00元,累计调增了2005年年末留存收益1,638,892.79元,累计调增了2006年年末留存收益48,898,663.80元。
2、实施新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金融工具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现行政策是采用成本和市价孰低法,实行新制度意味着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的浮动盈亏将计入损益,对公司的利润造成影响的同时,提高了公司利润与证券市场波动关联度。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从现行政策下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处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从而将影响公司的当期会计所得税费用,进而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七、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无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八、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证券行业的国际化进程日益提速,而行业已经确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机制,本公司2007年上半年经过两次增资扩股,实收资本已经达到了15.03亿元,净资本大幅增加。由此,本公司与国内大型证券公司的差距有所缩小,竞争实力增强。
在经纪业务方面,由于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证券市场进一步好转,预计本公司的经纪业务收入在一段时间内仍然会保持在持续增长的状况。
在承销业务方面,2007年4月公司获取了保荐机构资格,公司可以开展更多的新业务。另外,公司更大的净资本规模使公司有能力投入更多的资本金作为承销风险准备金,有助于公司扩大承销业务规模,满足更多客户较大的融资需求,有助于增强公司在承销业务上的竞争优势。
公司自营业务正式开展于2005年6月。自营业务的定位是作为丰富公司业务种类的一种手段,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分享中国经济高速成长所带来的资本市场的合理收益,成为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随着证券市场行的活跃加上公司自营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自营业务将给公司带来更大的收益。
本公司在未来将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继续保持资产质量状况良好、流动性强、财务风险小、经营效率高、盈利能力强等特点,必将给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第十一节 业务发展目标
本业务发展目标是太平洋证券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对太平洋证券上市后当年及未来五年业务发展做出的计划与安排。由于未来几年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的不确定因素,投资者不应排除太平洋证券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实际经营状况对本业务发展目标进行修正、调整和完善的可能性。
一、公司总体业务发展目标
太平洋证券将以本次上市为契机,继续坚持规范发展和保持高速增长,以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和业务创新为基础,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培育核心竞争力,争取在两年内实现单项或多项业务排名进入行业前二十名,五年内成为具有良好声誉的行业领先的证券公司。
二、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分解
1、短期目标及业务发展计划
(1)实现资本规模的快速扩张
公司上市后,将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需要与能力,发挥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优势,制订科学、可行的经营计划和相应的资金需求计划,在适当时机通过多种融资渠道,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实现资本规模的快速扩张。
(2)通过收购兼并扩大经纪业务的市场份额和业务规模
公司除已建立的11家营业部外,另有经批准允许待建的6家证券营业部,公司将力争在2008年完成待建营业部的建设工作。同时,为提高公司在证券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公司将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和融资能力,结合国家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本着对股东有利、对企业发展有利的原则,在条件成熟时,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行业资源,扩大经纪业务的市场份额和业务规模,力求通过两年左右的时间,使营业部家数增加到三十家以上,初步形成以云南省为依托,以北京、上海、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的合理布局。同时,提高对分支机构的投入,进一步整合与拓展营销服务渠道,将分支机构网点建设成向投资者提供各种增值服务的金融超市。
(3)投资银行业务进入行业前二十名
太平洋证券将加大对投资银行业务的投入,加快引进保荐代表人的力度,大力拓展投资银行业务,争取两年内使投资银行业务排名进入全国前二十名。一方面,加强传统投行业务的项目储备,形成项目滚动开发的良性格局,另一方面,将加大对并购业务的研究与投入,争取在产业并购与资产整合的浪潮中领先一步,获取先发优势。
(4)创新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
创新是券商业务发展的灵魂,目前国内证券公司普遍存在经营业绩与证券二级市场高度相关、竞争同质化的特点。为适应证券行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公司将在发展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加大对创新业务研究的投入,并以证监会分类监管相关要求为标准,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争取2年内获得多项创新业务资格,在直投等创新业务领域取得突破。
(5)加大研发投入,打造专业化的研究团队
公司研发机构定位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投资价值发现中心、投资者服务中心、公司管理决策参谋中心和人才储备中心”,公司研发将以宏观研究为指导,以产业研究与公司调研为基础,以价值发现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服务增值为目标,对内,加大研发投入,引进高层次人才,扩充研发队伍,打造专业化的研究团队,对外,通过加强与其它研究机构的合作,迅速提升市场影响力,争取在较短时期内成为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一流证券研究机构。
(6)取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稳健开展集合理财和定向理财业务,并形成一定规模。
(7)发起设立新基金管理公司或收购现有基金管理公司,实现公司收益多元化。
(8)收购期货公司,利用期货公司对期货市场较为熟悉、研究较为深入的优势,积极备战股指期货业务。
(9)积极开展与国际著名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适时开展国际业务。
2、中长期目标
在3-5年时间内,太平洋证券力争成为经营规范、管理科学、资产质量良好、收入结构合理、综合业务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在某些细分市场具有强大品牌和影响力的证券公司。
三、制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以上目标是在以下假设条件下作出的:
一是国民经济保持稳定健康的发展,证券市场的宏观指导政策不出现重大不利的调整,证券市场的投融资功能可以有效的发挥;
二是未出现制约市场发展和公司业务拓展的任何不可抗力情形。
四、实施上述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虽然公司已制订了明确的发展目标,但任何一家公司要实现跨越式的增长都需做出艰苦的努力,对本公司而言,要实现以上目标主要存在以下困难:
1、公司业务基础单薄,实现以上目标的基础条件尚需完善:公司证券营业部家数较少,市场占有率低;公司能否取得创新业务资格仍待审批。
2、公司管理能力和科学决策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上市以后,公司将加快发展速度,由此导致的业务结构变化对公司决策、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五、主要经营理念
1、秉承诚信、专业和团队协作的理念,以“守正、出奇”为行为准则,追求“宁静、致远”的精神境界;
2、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坚持企业的社会责任,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最大的价值;
3、致力于为客户创造价值,致力于与员工共同成长;
4、实行差异化发展,形成公司独特的行业品牌和市场竞争力。
六、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本次上市的关系
本公司业务发展目标中描述的业务发展规划是根据公司上市后,在新的发展环境下,按照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要求制定的,目的在于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增强公司竞争力。
第十二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1. 本公司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股利分配政策;
2. 本公司可以现金或股票形式分配股利;
3.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草案)第180条,本公司的税后利润按照以下顺序使用:
1. 弥补亏损;
2. 提取法定公积金;
3. 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4. 支付普通股股利。公司未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不得分配股利或以红利形式进行其它分配。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二、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
本公司通过股东参与云大科技股权分置改革实现股东结构公众化,原云大科技股东通过与本公司股东换股成为本公司股东,换股前后公司股本总数不变。换股前公司的滚存利润由换股后全体股东共享。
三、公司2007 年度股利分配方案
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以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为原则,本公司预计2007 年度股利分配政策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的需要等制订,具体分配方案将按照《公司章程》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后确定。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关于云大科技股改中提供现金第三方受让股份的处置
太平洋证券第一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将其作为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第三方所获股份收益与公司共同设立公益基金的决议》。为此,太平洋证券、云南国资及共青团云南省委于2007年7月31日签署了《设立云南省青少年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基金协议书》,约定云南国资所持太平洋证券无限售条件股份119,695股(申报现金安排后换股形成),在太平洋证券挂牌上市后所实现的收益全部捐助给共青团云南省委,用于设立云南省青少年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基金,支持云南省青少年参与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如上述股份收益不足200万元,差额部分由太平洋证券负责补足。
二、公司发起人股东将应分担的换股股份补偿给换股股东
根据云大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太平洋证券股东向云大科技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差别派送换股权的方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云大科技的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以所获得的换股权将所持股份按不同比例与太平洋证券的换股股东进行股权置换成为太平洋证券股东。换股股东换股所支付的太平洋证券股份由太平洋证券本次换股前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分担。
根据公司发起人股东和换股股东于2007年4月10日签订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及拟增资股东就拟增资股东与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进行股权置换之成本分担协议书》,换股股东与云大科技股东换股所支付的太平洋证券股份由公司本次换股前全体股东按照所持本公司股份比例共同分担。根据实际换股情况,公司发起人股东(甲方)与换股股东(乙方)于2007年8月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成本分担的《股份质押协议》,约定甲方应分担的换股股份无偿转让给乙方,作为对乙方的补偿;在协议约定的股份锁定期内,甲方同意将应无偿转让的股份质押给乙方,在质押期内,该部分股份的收益权归乙方所有;锁定期满后,甲方协助乙方将补偿股份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乙方除自身应承担的换股成本共411.3907万股外,应得到甲方的补偿股份数明细如下
(单位:万股):
甲方 | 甲方应分担股份数(出让数) | 乙方各方应接受的补偿数(受让数) | |||
北京冠阳 | 深圳天翼 | 利联百货 | 湛江涌银 | ||
玺萌置业 | 808.5602 | 482.8996 | 198.5815 | 84.7195 | 42.3596 |
华信六合 | 800.4746 | 478.0706 | 196.5959 | 83.8721 | 41.9360 |
外经贸信托 | 606.4202 | 362.1748 | 148.9363 | 63.5394 | 31.7697 |
普华投资 | 606.4202 | 362.1748 | 148.9363 | 63.5394 | 31.7697 |
泰山祥盛 | 606.4202 | 362.1748 | 148.9363 | 63.5394 | 31.7697 |
大华大陆 | 404.2801 | 241.4498 | 99.2909 | 42.3596 | 21.1798 |
中能发展 | 404.2801 | 241.4498 | 99.2909 | 42.3596 | 21.1798 |
世纪华嵘 | 349.6214 | 208.8058 | 85.8667 | 36.6326 | 18.3163 |
云南崇文 | 277.0128 | 165.4415 | 68.0341 | 29.0248 | 14.5124 |
中储股份 | 202.1401 | 120.7249 | 49.6455 | 21.1798 | 10.5899 |
云南国资 | 202.1401 | 120.7249 | 49.6455 | 21.1798 | 10.5899 |
北京创博 | 121.2840 | 72.4349 | 29.7873 | 12.7079 | 6.3539 |
外高桥 | 80.8560 | 48.2899 | 19.8582 | 8.4719 | 4.2360 |
南京万利来 | 80.8560 | 48.2899 | 19.8582 | 8.4719 | 4.2360 |
顺盈科技 | 60.6420 | 36.2175 | 14.8936 | 6.3539 | 3.1770 |
北京鼎力 | 40.4280 | 24.1450 | 9.9291 | 4.2359 | 2.1180 |
合计 | 5,651.8360 | 3,375.4685 | 1,388.0863 | 592.1875 | 296.0937 |
三、公司股东额外补偿云大科技债权银行情况
太平洋证券定向增资、其定向增资股东向云大科技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差别派送换股权完成云大科技股权分置改革、太平洋证券股东结构公众化并申请上市的组合操作方案,完全不涉及云大科技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和人员的重组,对云大科技原有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和人员的结构没有任何影响。云大科技由于连续四年亏损,现已被终止上市。云大科技如以现有资产偿还所欠银行债务,银行债权本金的偿付率只有20%左右。为充分体现公司股东通过参与云大科技股权分置改革为建设和谐社会、维护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稳定做贡献的初衷和诚意,在云南省人民政府的主导下,公司发起人股东和换股股东在没有任何法定义务偿付或补偿云大科技债权银行的情况下,愿意赠与部分资金专项用于解决云大科技所欠银行的债务。
根据公司发起人股东及定向增资股东(共20家,简称“相关股东”,原云大科技的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除外)和由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第三方于2007年8月9日签订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就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银行债务之赠与协议书》,相关股东同意向第三方赠与不超过1.5亿元资金,协助解决云大科技所欠银行债务问题;赠与方按照参与云大科技股权分置改革前在太平洋证券的持股比例分担相应的金额。为履行《赠予协议》,相关股东与第三方于2007年8月9日签订赠与的《股份质押协议》。赠与各方按照《赠予协议》约定,将所持公司股份共计750万股质押给第三方,在公司股票上市满1年后通过处置被质押股份取得资金,用于上述赠与;处置股份数量以实际需支付现金及质押股份总量为限(总额不超过1.5亿元)。
根据云大科技、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云大科技债权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交通银行昆明分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华夏银行昆明分行签订的《谅解备忘录》,各方一致认为“云大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暨太平洋证券重组上市组合操作方案”是在股权分置改革的历史大背景下,在现有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充分保护了云大科技广大股东的权益;在没有损害任何相关当事人利益的情况下,使所有银行债权人的利益都得到了充分的额外保障。由于云大科技的资产变现后实现的收益仅能达到银行债权本金的20%左右,要满足“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大科技债务清偿协调会议”要求的债权银行整体实现债权本金50%的受偿比例,剩余资金缺口将由太平洋证券除原云大科技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即不含原云大科技的流通股股东及非流通股股东)在太平洋证券股票上市届满一年后,出售其所持太平洋证券股票的部分收益予以解决。
通过太平洋证券股东对云大科技债权银行的赠与安排及云大科技和云大科技债权银行达成和解的谅解备忘录,云大科技债权银行总体的债务清偿率达到了50%以上。
四、公司股份的其他质押和冻结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尚存在以下质押冻结情况:
1、中国和平(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因借款纠纷将其持有的太平洋证券股份3,800,115股全部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质押期限自2007年5月25日起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接受太平洋证券股份存管登记之日后2个月止 。
2、深圳市蛇口大嬴工贸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2.5万股质押给潮州市炎城策划咨询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深圳市蛇口大嬴工贸有限公司换股完成之日至出质股份可依法上市流通之日止。
五、重大资产购买
2007年4月18日,公司与北京市首旅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的办公用房,面积为4,755.09平方米,合同总金额为82,258,482元,目前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完付款义务,房屋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六、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上市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公司上市后三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并在章程中载明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否则应限期改正,未改正前,相应股份不具有表决权。
2、公司上市后将根据自身状况,扬长避短,形成特色,实行差异化经营,在各业务细分市场形成自己的特色,确保上市后两年内至少有一项主要业务指标排名进入行业内前20名;如果不能达到上述要求,公司将不得申请开展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
公司上市以后,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诚信地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还将结合证券公司的特点,在定期报告中充分披露客户资产保护状况,以及由证券公司业务特点所决定的相关风险及风险控制、风险管理情况、公司合规检查、创新业务开展等信息。公司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强化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和风险教育。
公司上市以后,将严格按照《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监控机制,发挥风险实时监控系统的重要作用,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对风险的动态监控,增强识别、度量、控制风险的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七、除以上情况外,在《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其他可能对上市申请人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包括:
1、本公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接受或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四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电话:(010)58331027 (0755)82825418
传真:(010)58331033
保荐代表人:王时中、郑茂林
项目主办人:丁正学
联系人:杨苏 邹今 钟琴 曹砚 温桂生
二、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本次上市聘请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认为:
太平洋证券申请其股票上市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安信证券保证太平洋证券的董事了解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股票上市协议规定的董事的义务与责任,并协助太平洋证券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协助太平洋证券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与保密制度。安信证券已对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确保上市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规定要求。安信证券保证太平洋证券的上市申请材料、上市公告书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不利用在上市过程中获得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鉴于上述内容,安信证券同意推荐太平洋证券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第十五节 上市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法律服务机构基本情况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 丽
联系电话:(010)66575888
传真电话:(010)65232181
经办律师:郭克军、杨继红
二、上市法律意见
本次上市聘请的法律服务机构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太平洋证券本次股票上市具备《证券法》、《公司法》规定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条件,其股票上市不存在法律障碍。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二)太平洋证券2004年、2005年、2006年及2007年1—6月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上市保荐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四)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五)《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六)《关于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和定向增资工作的请示》(太证发[2007]028号);
(七)《关于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及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81号);
(八)其他与本次上市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和时间
(一)备查地点
上述文件于本报告书公告之日起置备于太平洋证券办公地址,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1、公司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荣环
联系电话:(0871)8885858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2、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正学
联系电话:(010)58331027 (0755)8282541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通泰大厦B座606室
(二)备查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