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获悉:因兴业银行上海市闸北支行诉上海雄震实业有限公司等借款纠纷一案而被冻结的本公司股份2808万股和1962.792万股,于2007年12月21日解除司法冻结。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2月26日
股票代码:600711 股票简称:ST雄震 编号:临2007-101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冻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广东省和平县人民法院(2007)和法执字第30-3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关于深圳市五星企业有限公司、唐人控股有限公司、武汉国际租赁公司、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合作公司、深圳市安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6案,现裁定继续冻结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808万股,包括孳息,冻结期限自2007年12月11日起至2008年6月10日止。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2月26日
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ST雄震 公告编号:临2007-102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部分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雄震科技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我司为其担保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电支行(以下简称“招行”)的部分贷款已被偿还,偿还本金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深圳市雄震科技有限公司共欠招行贷款约人民币玖佰肆拾伍万元整(¥9,450,000),除去该笔已偿还的贷款,尚欠招行贷款约人民币陆佰玖拾伍万元整(¥6,950,000)。我司已于2007年8月21日将所持有的深圳市雄震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转让给魏剑辉(详见2007年8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并于2007年9月7日召开的200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被偿还的担保已于2005年年度财务报告中计提预计负债,因此该项担保解除将为本年度增加净利润约212万。此次冲回的预计负债不形成实际的现金流入。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