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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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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应
    谨慎对待电信重组传闻
    加倍赔偿不应把大宗消费品排除在外
    “红包”变小
    折射出理性和公正
    请多给市场创造些有利预期
    消除通胀基础须降低总体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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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应谨慎对待电信重组传闻
    2007年12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国平
      ⊙王国平

      

      最近,市场上关于电信重组的消息不断。

      相对于国内电信业,国际上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电信业的发展相对来说都比我国更加均衡。以欧洲为例,大部分欧洲国家都有超过四家的移动运营商——这还是在用户总量仅有几千万的情况下出现的。在国外普遍是多运营商竞争的时候,为了改变不均衡,我们还在试图减少运营商的数量。目前市场上普遍预期的电信重组方案都是要减少运营商的数量,尤其以“四合三”的方案为代表。为什么要“合三”?我想主要的原因是目前我国已经存在了三张移动通信网络,未来如果三家运营商运营三张网络并且升级到3G的话,就可以避免“重复投资”了。

      我认为,这个想法并不十分站得住脚,首先重复投资这个词并不是判断投资回报的标准,判断投资回报的唯一标准就是投资收益率,如果收益率好,多一张网应该也没有关系,如果收益率不好,两张网都多。当然,有人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角度来解释这件事,我觉得,如果是这样的话,应该是一张网最好,可谁都知道这样的垄断最没有效率。其次,为什么未来我国的移动运营市场应该形成三张网的格局,而不是两张或者四张?至少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看到特别令人信服的论据。如果有人说目前我国有三张移动网络未来就应该升级三张3G网络的话,那目前有四家主导运营商未来为何就不能还有四家呢?我相信,2002年分拆中国电信的时候应该是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我国目前的四大主导运营商格局是合理的。

      说这么多并不是说我认为未来我国的电信运营格局就不会变,只是说一个具有可操作性并且适合未来我国电信业发展的运营格局的设计与实施需要时间,并且这个方案应该是市场化的,也就是说运营商应该是这个方案的操作主体,具有选择如何做、何时做的权利,而不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分拆与合并。如果通过行政化的重组可以打破国内的电信发展的不均衡、甚至垄断理论上应该是一条不错的选择。不过,还是那句话,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的电信重组,能否起到最初的效果,我们只能拭目以待。毕竟2002年固网运营商的南北分家事实证明是不成功的,估计谁也无法肯定重组后的新格局就一定是成功的,是适合我国电信业发展的。这也是我一直以来对行政化的电信重组持有保留意见的主要原因。

      我认为,我国未来的电信重组动作不会很大。国家首先应该是保证产业的良好成长环境,然后再考虑进行一定的优化组合。如果指导性政策可以达到目的,应该不会做外科手术式的动作,也就是不会出现简单的分拆与合并,格局的重组应该以“改良”为主,毕竟太少的运营商数量不利于市场竞争。因此,电信重组可能的方式,主要应该是合资、合作、租赁等等非外科手术方式。由于四大运营商都是上市公司,任何消息不仅牵涉到中小股东的利益,还涉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能太简单化。

      另外,在我国进行运营商重组还有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运营商分拆还好说,合并是要减少“位置”的,操作起来难度是比较大的,隐性成本也应该是非常高的。再说了,国资委下面的央企中,运营商整体的盈利能力是很好的,其目前关注重点应该是盈利能力不强的企业,而非运营商。

      我认为,从时间上看,考虑到2008年3月的政府换届和之后的奥运会,电信重组最快也要拖到2008年年底,不排除拖到2009年的可能性。另外,可能的电信重组应该会与3G牌照发放同时考虑,时间应该同时或者相差不多,由于我认为3G牌照不会在近期发放,因此电信重组也不太可能在近期进行。

      对于投资者来说,一个时间不确定、方案不确定的事件不应该作为投资的主要决策依据。这也是我近两年来一直对于“由于传闻电信重组导致的投资热情”保持谨慎态度的主要原因之一。

      (作者系银河证券高级分析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