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4,629,6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1月3日
3、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第三次上市流通
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5年12月7日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2005
年12月27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5年12月29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否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没有安排追加对价。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股份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2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共需支付2,816万股股票。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股东名称 | 特殊承诺 | 承诺履行情况 |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江阴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易投资有限公司、江阴长江电子有限公司、厦门永红电子有限公司、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华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华宝信托就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事宜未明确表示同意,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同意为其代付对价并保留追偿的权利。 | 履约完成 |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所持有的原长电科技非流通股股份。上述禁售期之后的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原长电科技非流通股股份每股价格不低于10元(如长电科技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则上述承诺价格相应调整)。代付的对价股份在收回后亦遵守上述承诺。 | 履行承诺中 |
如厦门永红未能如期解除相应股份的质押,新潮集团将先行代为支付对价。 | 履约完成 | |
厦门永红电子有限公司 | 承诺在方案实施前解除不少于应支付对价股份的质押。 | 履约完成 |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号文核准,2007 年1月长电科技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8,000万股。本次发行的特定投资人均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限为12个月。2007年1月3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批准,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2007年2月1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手续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股份数量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11,863.13 | 40.54% | 19,863.13 | 53.31%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1,863.13 | 40.54% | 19,863.13 | 53.31%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A股 | 17,396.07 | 59.46% | 17,396.07 | 46.69% |
无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7,396.07 | 59.46% | 17,396.07 | 46.69% |
三、股份总额 | 29,259.20 | 100.00% | 37,259.20 | 100.00% |
长电科技股改实施后至今,无其他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2、股改实施后至今,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化情况:
(1)2007 年1月长电科技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8,000万股。本次发行的特定投资人均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限为12个月。特定投资人包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厦门永红、长江电子、士兰微,认购的股份分别为1,000万股、1,000万股和600万股。具体如下:
序号 | 特定投资者 | 特定投资者类型 | 认购股数(万股) | 限售期 |
1 | 无锡市宝联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特定机构投资者 | 1,500 | 12个月 |
2 | 厦门永红电子有限公司 | 其他特定机构投资者(公司发起人股东) | 1,000 | 12个月 |
3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证券投资基金 | 900 | 12个月 |
4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证券投资基金 | 500 | 12个月 |
5 | 上海彤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特定机构投资者 | 500 | 12个月 |
6 | 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证券公司 | 500 | 12个月 |
7 | 江苏和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特定机构投资者 | 500 | 12个月 |
8 | 浙江硅谷天堂鲲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特定机构投资者 | 1,000 | 12个月 |
9 | 江阴长江电子有限公司 | 其他特定机构投资者(公司发起人股东) | 1,000 | 12个月 |
10 |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特定机构投资者(公司发起人股东) | 600 | 12个月 |
(2)偿还代付对价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改时代付对价的股东已获得受偿股份,其中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受偿股份1,977,874股,现有有限售流通股份为60,403,222股; 上海华易投资有限公司获得受偿股份1,354,376股,现有有限售流通股份为26,732,338股。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是否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就公司部分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宜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经审慎核查,本保荐人认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该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总数为14,629,6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 为2008年1月3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 (单位:股) | 剩余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 |
上海华易投资有限公司 | 26,732,338 | 7.17% | 14,629,600 | 12,102,738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易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增加系获得的代付对价股份。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的57,800,671股和31,495,76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分别于2006年12月29日和2007年3月15日已上市流通。详细情况请见长电科技2006年12月23日和2007年3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限售股份流通提示性公告。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家持有股份 | |||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198,631,329 | -14,629,600 | 184,001,729 | |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 ||||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 ||||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 ||||
8、其他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98,631,329 | -14,629,600 | 184,001,729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73,960,671 | 14,629,600 | 188,590,271 |
B股 | ||||
H股 | ||||
其他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73,960,671 | 14,629,600 | 188,590,271 | |
股份总额 | 372,592,000 | 372,592,000 |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7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3、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