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暨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于2007年12月28日以通讯会议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共有11名董事,会议应收到董事表决票11份,实收到董事表决票11份。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11 票赞同,审议通过了改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7年度报告审计机构议案,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以11 票赞同,审议通过了关于施服斌先生辞去公司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现指定财务部经理胡东海先生为财务负责人。
三、董事会以11 票赞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1月15日(星期二)下午2时;
(二)会议地点:上海新东纺大酒店(上海市镇宁路525号);
(三)会议审议内容:
审议关于公司聘任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①凡是在2008年1月8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1月11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B股最后交易日为 1月8日);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⑸会议登记办法:
登记时间:2008年1月8日-2008年1月15日
登记时所需证件: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股东帐户和持股凭证;委托登记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和持股凭证,被委托人身份证。
登记方式: 通讯方式办理登记。
⑹其他事项:
①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不以任何形式发放礼品。
②会议咨询:公司董秘办公室
电 话:021-69916723 传 真:021-69916723
邮 编:201800 联系人:叶晓君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2008年 月 日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