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3月起上调至2000元
2008年01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谢晓冬
⊙本报记者 谢晓冬
日前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包括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在内的七部法律案。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这是自2005年底把个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从800元调整到1600元以来,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再度调整个税起征点。在目前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和物价指数有所上涨的背景下,其用意在于保证中低收入阶层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数据显示,2007年前11个月,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增长4.6%,明显高于过去两年不到2%的水平。同期,中国就业者人均负担的年消费支出达到了约19030元,月均1586元,比3年前高出450元。
个税起征点调整后,据测算,财政收入将减少约300亿元,但同时全国工薪阶层缴纳个税面将从目前的50%降至30%。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去年12月28日就该法修正案草案作报告时称,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今后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按照立法程序适时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