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2008年01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沧化 编号:临2008-001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破产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07年12月15日在沧州市召开。按照法定表决程序,重整计划草案的六个表决组,分别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其中,有特定财产担保权的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和小额普通债权组共四个债权组的债权人,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在12月10日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上,已经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关于出资人权益的调整方案;大额普通债权组的表决同意票未达到破产法规定的通过条件。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重整计划草案符合《破产法》八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为由,于12月19日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12月24日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07沧民破字第6-11号)裁定如下:
一、批准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二、终止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程序。
为保证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顺利实施,2007年12月24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持有公司股份超过10万股以上的股东中持股超过10万股以上的部分的11%的股份办理了司法冻结手续,上述冻结手续已办理完毕。
同时,经公司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于2008年1月2日10点30分复牌交易。
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