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整改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本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针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所发现的问题,逐一做出了说明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现将本公司治理整改事项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于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及土地使用权,未完全独立于大股东的问题。
公司目前使用的1,100,621平方米土地,除313,884平方米取得房地产权证外,其余786,737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人是控股股东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公司未办理相应的房地产权证,资产的独立性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正在向上海市国资委进行汇报和沟通,该事项由上海市国资委统筹考虑,具体事项尚在进行之中。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内蒙古亿利资源集团公司和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了大型氯碱化工企业内蒙古亿利化学公司。由于内蒙古亿利化学公司与公司同属氯碱行业,产品相同,控股股东参股公司存在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整改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于2007年12月29日与本公司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内蒙古亿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股权委托本公司管理。协议托管期限定为1年,自2008年1月1日起到2008年12月31日止。至协议终止日,如双方均无异议,协议期限将自动顺延1年。协议规定了本公司享有参与亿利化学一体化销售合同的谈判和制定、对亿利化学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亿利化学生产稳定后,参与制定股权转让或资产注入方案等的权利。
三、关于公司国家股持有人与实际财务记账人不一致问题
公司年报中披露控股股东为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但年报财务附注中关联方关系事项披露上海天原(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对控股股东的界定存在信息披露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本公司会同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向上海市国资委专项报告,上海市国资委经咨询国务院国资委后,已明确在进行国有股权下放时,将本公司的国有股持有人指定为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现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之中。
2、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已决定对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原(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减资,减出上海天原(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中本公司国有股部分。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治理整改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监局的要求,及时做好与之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