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简称:民生转债 转债代码:100016 编号 临 2008—00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0日,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表18份,收回17份。苏庆赞董事由于休假未参与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启动处置公司所持部分海通证券股权的决议》;
会议认为,根据监管要求,现本公司持有的1.34亿股海通证券的股权已逾期,同意公司对该部分海通证券股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置,具体处置方案授权经营层研究制订,尽快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3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 临 2008—002
转债简称:民生转债 转债代码:100016 编号 临 2008—00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截止2007年12月28日收盘,已有3,999,552,000元本公司发行的“民生转债”(100016)转成本公司发行的股票“民生银行”(600016),本季度转股数为92,047股,累计转股股数为1,616,679,616股(含送增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1.16%;尚有448,000元的“民生转债”未转股,占民生转债发行总量的0.01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 股本变动情况(单位:股)
股份类别 | 变动前(10月26日) | 本次变动增加 | 变动后 | 占总股本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80,000,000 | 0 | 2,380,000,000 | 16.44% |
其中境外法人股份 | 0 | 0 | 0 | 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099,090,468 | 92,047 | 12,099,182,515 | 83.56% |
合计 | 14,479,090,468 | 92,047 | 14,479,182,515 | 100.00% |
二、 前十名股东所持股数如下(截止2007年12月31日):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 | 其中:股份类别 | |
无限售流通股 | 限售流通股 | |||
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 | 854,863,349 | 5.90% | 723,963,349 | 130,900,00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738,017,509 | 5.10% | 24,017,509 | 714,000,000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714,000,000 | 4.93% | 0 | 714,000,000 |
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697,870,696 | 4.82% | 388,470,696 | 309,400,000 |
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 697,842,909 | 4.82% | 340,842,909 | 357,000,000 |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 580,618,272 | 4.01% | 580,618,272 | 0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69,852,708 | 3.94% | 569,852,708 | 0 |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61,847,404 | 3.88% | 442,847,404 | 119,000,000 |
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 524,954,731 | 3.63% | 524,954,731 | 0 |
厦门福信集团有限公司 | 481,161,734 | 3.32% | 481,161,734 | 0 |
合计 | 6,421,029,312 | 44.35% | 4,076,729,312 | 2,344,300,000 |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3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 临 2008—003
转债简称:民生转债 转债代码:100016 编号 临 2008—00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中国银监会批复发起设立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接到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7]615号《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发起设立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公司的批复》,同意本公司联合加拿大皇家银行、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公司。
在发起设立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公司过程中,本公司将建立对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公司的并表管理制度、关联交易控制制度、风险隔离制度及信息隔离墙制度,并制定各项制度的实施细则,报中国银监会备案。本公司将就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建立有效的统计制度,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并按规定报送中国银监会。本公司保证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不在本公司及其他商业银行兼职。
本公司将遵守《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做好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