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1日以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07年12月29日在南通文峰饭店如期召开,会议由蔡建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茅云龙、徐卫晖、王卫平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授权委托董事陶坤山、李大军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经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按新会计准则处理应付职工薪酬结余的议案;
至2007年期初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余额3091.02万元,其中:以前年度效益工资结余1360.51万元;以前年度提取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结余1389.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等其他节余341.01万元。
根据新会计准则对应付职工薪酬结余中的工资和福利费的使用作如下安排:
(1)期初工资结余1360.51万元,本年度计划使用460万元,作为2007年度员工加薪部分使用。
因公司搬迁阶段存在生产、基建并行,经营及生产、安全管理难度加大,为保证公司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期末余额900万元计划在今后的两年中使用。主要用于:由于公司生产、经营难度加大,人员临时紧缺造成的薪酬增加支出,以及奖励公司搬迁过程中贡献突出的人员。
(2)期初福利费结余的1389.50万元,计划将其中680万元,作为公司员工本年度补充养老保险使用,具体实施方案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予以实施。其剩余部分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冲减当期费用。
2、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比例的议案;
根据新《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为提高员工的素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并考虑到公司搬迁后使用大量的高新设备,对员工的技术操作要求高及搬迁期间职工转岗培训,新增员工培训量增加等因素,将今年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比例由过去的1.5%调至2.5%,此次调整将对2007年度利润影响约80万元。调整后将保持计提比例的一致性,通过编制职工教育经费使用计划,保证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特别是加强各类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3、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搬迁报废资产处理方法的议案;
公司搬迁工作按原计划顺利进行,为了加强对搬迁报废资产的管理,真实反映公司资产及经营状况,避免财务处理不当给企业带来影响,特制定《搬迁报废资产处理办法》。
4、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财企〔2006〕478 号《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精神,本办法规定:
(1)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公司财务部以上年实际销售收入提取标准每月进行预提,每年年度终了时根据实际销售额进行调整。具体提取比例如下:
(a)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4%提取;
(b)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c)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d)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当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达到上年度销售收入的2%时不再提取。
(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安全生产投入包括相关的采购、维护、保养、使用、更换、管理等费用。
5、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区征用52亩土地的议案;
公司新区热电厂是南通市政府批准的南通市热电联产供热源之一,将承担开发区港口工业三区的集中供热。随着港口工业三区内各内、外资项目的加快实施,按照目前的建设进度,用热量急剧增加。为了满足新区热电厂建设自配水厂、燃煤堆场以及煤渣堆场等用地,同意征用港口工业三区江山路北侧、江堤内侧的52亩土地作为公司的工业建设用地。所需资金为1300万元左右,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南通市人民政府通政复[2004]35号文件关于同意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的批复精神,公司正在实施搬迁工程,农药生产装置也将于2009年12月31日前陆续搬迁到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要求,农药必须定点生产。农药生产的批准证书、许可证书登记的生产地址必须为公司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为确保公司农药生产的正常进行,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即将公司住所:江苏省南通市姚港路35号变更为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8号,并相应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条款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