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日起,河南省1240家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全部执行新的统一中标价格,在河南历史上第一次实现“全省医疗机构”同药同价,基本实现“院店同价”。据报道,实行同药同价后,药品价格降幅最高的达到了92.78%,最低的也有37.14%。以0.9%氯化钠为例,招标前医院的零售价格是1.32元,招标后的价格是0.2元,降幅达到了8成多。
那么,同药同价、“院店同价”能否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呢?
不容否认,河南以省为单位的“有标底招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通过实施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医疗机构与药品企业的直接接触,切断了医疗机构与药品企业之间的利益联系,在医药分开改革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但是,医药招标能否根治标外采购、擅自提高药品零售价、价格越招越高等问题,依然是个未知数。
药价虚高只是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之一,而根本问题则在于医疗供给与需求之间的严重脱节。与1982年相比,2005年全国卫生机构数量同比增长58%、医生增加49%、病床增加47%,而卫生总费用却增长了48倍,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增长了118倍(不考虑通货膨胀),而政府预算卫生支出仅增长了21倍。政府卫生预算支出占比从1978年的32%下降到1992年的21%,随后又下降到2005年的18%。
一方面,人们对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需求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医疗领域的公共财政投入有限,这使得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难以保障,不得不从市场中获取。2006年,我国公立医院获得的财政补助占其收入的比例仅为6%,近90%的收入不得不从“市场”取得,而这里所谓的“市场”是个非常宽泛的概念。通向“市场”的渠道也非常多,由此观之,同药同价、“院店同价”虽然能否暂时性地压低药价,但依然是治标不治本,相关医院为了维持生存和运转,仍会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收入,因为政府不可能堵住所有的渠道。
除了药价虚高,医院获取利润的手段还有很多。比如,医疗器械暴利。一种用于固定关节的人工钢板,成本价10元,出厂价20元,卖到患者身上时就超过了1000元。再如高昂的医疗检查,由于定价虚高利润高达500%以上,简直能与印钞机相比美。
除此还有诊断费用,我们目前的医疗改革目标之一,就是让医院的收入从医药向诊疗转移,这会不会导致药价刚降医疗费用又上涨?当然,如果两者同时上涨将更令人忧虑。
实际上,即便是同药同价、“院店同价”本身,也并非无懈可击。实行同药同价、“院店同价”的前提是政府主导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而其他许多地方都因此爆出过腐败案,所招标的药品价格也往往是越来越高。
由于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即公共卫生投入不足,无论怎样改革,都只能是换汤不换药,难以改变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而我们目前所有的医疗改革方案,都更偏重于形式本身,而忽略了这一根源。如果公共财政不承担起更多的责任,任何医疗改革都可能因为缺少一个最重要的根基而陷入困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