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阮晓琴
国家环保总局新闻发言人陶德田昨天向媒体通报了对130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跨国公司进行环保后督察的情况。又有三家外企欧诺法装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远川崎重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今麦郎食品(成都)有限公司因环保问题被“点名”批评。
三家外企被“点名”
去年11月以来,环保总局对2004—2007年间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跨国公司进行专项后督察。此次环保后督察涉及到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上海、山东、福建、安徽、湖南、广东、海南、广西、四川、重庆、云南、甘肃、内蒙古、贵州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0家跨国公司,包括食品、发酵、化工、机械制造、电子、造纸等行业。这些跨国公司多数来自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既有世界知名品牌,也有“世界500强”,拥有较好的环保口碑,近年来在中国却发生了一系列环境违法行为,这是严重的企业社会责任缺失。
陶德田介绍,此次后督察的130家跨国公司已全部查处到位,未发现查处时出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但有三家公司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分别是:欧诺法装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该企业重油炉烟尘、二氧化硫超标,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上海市闵行区环保局正在立案查处;上海中远川崎重工钢结构有限公司,该企业噪声超标,上海市宝山区政府去年8月27日已对其做出限期治理决定;今麦郎食品(成都)有限公司,该公司“三同时”设施未完全到位,污水超标排放,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也未提出延期试生产申请,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四川省环保局已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环境违法成本过低
中国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一直在跟踪跨国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中国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介绍,上述3家企业中,上海中远川崎重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是第二次被“点名”,上次是因为废水问题,这次是因为噪音问题。今麦郎食品(成都)有限公司也算是第二次被“点名”。 今麦郎是日资企业日清在中国成都的合资企业。上次,“日清”在中国成都、河北、哈尔滨、上海、广东顺德的五家合资企业被“点名”。
马军说,“这说明了这些跨国公司没有社会责任意识。”
据介绍,以上被“点名”的130家跨国公司通常都历史悠久、资金雄厚,而且拥有领先的技术和防治污染的经验,对于跨国公司来说,避免污染是完全能够做到的。大部分上了污染企业名单的跨国公司在环保方面都拥有良好的口碑,而且,在对外宣传时,注意保护环境往往是他们打的一张牌,但从这次检查的情况看,并不像他们所吹嘘的那样。
马军认为,这些跨国公司在国外一套,在中国一套,敢于违背承诺,主要有下列原因:一是中国环境监管能力有待加强。国外环境保护投入很大,监管很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会很大,违法成本企业难以承受。但中国监管能力弱,查处力度相当低,像水污染一般只要罚几万元,对实力雄厚的跨国企业来说,相对于投入巨资,做到环保达标,与一年接受一两次几万元的处罚来说,他们根本不在意区区几万元的处罚。
另外,国外公众对环保违法企业相当抵制,尤其是质量好,品牌大的企业,如果被发现环保违法问题,公众的抵制甚至会影响产品销售。而中国公众的环保意识较差,对大型环保事件抵制很少,使公众舆论监督、联合抵制作用没有得到发挥。
据国家环保总局介绍,中国正在对环保法规进行重新梳理,以便加大环境违法处罚力度。同时,国家环保总局也在推进公众的环保知情权,让更多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