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基金(LOF)和
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基金投资宁波
海运(600798)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我司旗下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和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兴业趋势”和“兴业全球”)参加了宁波海运(600798)(以下简称“该股票”)非公开定向增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141号)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兴业趋势和兴业全球参加宁波海运(600798)非公开定向增发,锁定期为自2008年1月9日起12个月。截至2008年1月10日收盘,兴业趋势和兴业全球持有该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的具体情况为:
基金名称 | 认购股份 (万股) | 成本 | 账面价值 | ||
成本(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账面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兴业趋势 | 1500 | 135,000,000.00 | 0.48% | 135,750,000.00 | 0.48% |
兴业全球 | 500 | 45,000,000.00 | 0.49% | 45,250,000.00 | 0.50% |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xy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12日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基金(LOF)
参加工商银行基金定期定额业务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回报投资者对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前端代码:163402)于2008年1月15日起参加工商银行举办的中国工商银行“2008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08年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二、优惠费率
在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进行的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仅限前端收费)定投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 ,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具体费率优惠对照表如下:
基金名称 | 投资金额(M) | 原申购费率(%) | 优惠申购费率(%) |
兴业趋势 | M<50万元 | 1.5 | 1.2 |
50万元≤M<100万元 | 1.0 | 0.8 | |
100万元≤M<1000万元 | 0.5 | 0.5 | |
M≥1000万元 | 1000元/笔 | 1000元/笔 |
本次活动适用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新老客户。对于已在本次活动前享有工商银行基金定投“长期投资”优惠活动的老客户,在活动期间内,其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一律按八折优惠;本次活动结束后,老客户的基金定投优惠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三、因投资者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定投申购不成功的,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 、021-38824536
网站:http:// www.xyfunds.com.cn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工商银行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工商银行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12日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基金(LOF)
赎回最低份额限制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的公告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方便投资者投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本公司决定自2008年1月15日起对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兴业趋势”)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关于赎回最低份额的约定和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 进行如下调整:
一、兴业趋势招募说明书(更新)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中“(二)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原规定为:
“4、申购、赎回的程序
(6)申购、赎回的数额约定:
……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200份基金份额,当某笔赎回导致单个发生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2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持有人持有的该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现调整为:
“4、申购、赎回的程序
(6)申购、赎回的数额约定:
……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30份基金份额,当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3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持有人持有的该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
原规则规定为:
“六、扣款金额
投资者申请开办本业务时应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一只基金的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300元(含申购费)。敬请兴业趋势基金的投资者注意每期扣款金额的设定,若申购成功后单个交易账户持有该基金份额余额少于200份,则中登系统将会自动对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
(注:对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遵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执行。)
现调整为:
“六、扣款金额
投资者申请开办本业务时应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对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遵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执行。敬请兴业趋势基金的投资者注意每期扣款金额的设定,若申购成功后单个交易账户持有该基金份额余额少于30份,则中登系统将会自动对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 年1月12日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在工商银行开通兴业趋势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经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自2008年1月15日起,在工商银行开通本公司旗下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以下简称 “本业务”),现将本业务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办理基金申购。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应与销售机构签订协议,并实行自愿参加的原则,投资者可随时办理申请办理本业务和申请终止本业务。本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上述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本业务适用于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仅限于场外前端收费方式,代码:163402
三、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工商银行办理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请方式
1. 凡申请办理兴业趋势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工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工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申请开办本业务时,应遵循工商银行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并指定相应的收费模式。一份申请只对应一只基金的一种收费模式。
五、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1、投资者须指定工商银行认可的一个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工商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和扣款金额进行自动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
2、定期扣款自投资者申请办理本业务成功后的第一个定期扣款日开始。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等遵循工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的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则不扣款,请投资者于约定的每期扣款日前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3期扣款不成功,则视为投资者自动终止本业务,销售机构和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完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若投资者已申请基金定投业务的基金处于暂停申购状态,工商银行仍将进行扣款,并将基金定投申购交易报送相应注册登记机构,是否确认由各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判定。
六、扣款金额
投资者申请开办本业务时应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一只基金的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200元(含申购费)。敬请兴业趋势基金的投资者注意每期扣款金额的设定,若申购成功后单个交易账户持有该基金份额余额少于30份,则中登系统将会自动对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
七、适用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如有费率优惠以相关公告为准。
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从 T+2日(含该日)起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通过本业务申购的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与日常赎回费率相同。
八、交易确认
与日常申购相同,本业务下的定期定额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申购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工作日。
九、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如申请变更或终止本业务,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相关业务规定和办理程序遵循工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十、本公告仅对本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78-0099,021-38824536
公司网址:www.xyfunds.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工商银行办理兴业趋势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请咨询工商银行。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