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通知,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是2006年3月24日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实收资本621万美元。其股东及持股情况为:盘锦鹤海苇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34.7万美元,占实收资本的70%;香港华明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86.3万美元,占实收资本的30%。
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股东变动后股东及持股情况为:柏生有限公司出资211.14万美元,占实收资本的34%;盘锦鹤海苇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4.93万美元,占实收资本的33%;盘锦鑫泰苇业有限公司出资204.93万美元,占实收资本的33%。
目前公司正抓紧制作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制作完成后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07—002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8 年1月10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1月6日以传真及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 名,实到董事7名, 董事陆剑斌、卢京阳、吕立、姜鸥、程春梅、宋彦、李静出席了会议,董事张丙坤、黄晓誉、姜秋雷、高成军因事未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代理董事长陆剑斌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陆剑斌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提议,由陆剑斌出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附:陆剑斌简历
陆剑斌:男,1962年9月出生,湖北省咸宁市人,高级工程师,北京大学EMBA毕业。1982年毕业于湖北工业大学。1982年起历任湖北省蒲圻造纸厂车间技术员、生产技术部副主任、主任, 湖北省蒲圻造纸总厂车间主任、总工办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建筑安装办公室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山东日照森博浆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山东日照和林浆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委员会主任。不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列举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