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不动产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
房地产事务专栏作家
有时候,奢侈阔绰、金银充盈并不必然能替人赢得起码荣耀和尊严。恰恰相反,它可能提前成为终点和坟墓。当此之时,我相信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商们恐怕将难逃此厄运。
这些最为成功的商人,貌似身价不凡,然而除了财富,通常一无是处。而他们所控制的巨额财富的性质及其积累过程,问号多多。据我所知,中国的开发商,没有几个是清白发家的。在早年的几轮房地产泡沫破灭之前,这些人中有一多半是在南部沿海一带炒卖地皮或者物业,多数人通过此类买卖掘得第一桶金。
另一类开发商,则完全是体制分化的寄生物。在体制改革之前,他们是在编官员,替政府司掌经营;在体制改革之后,他们成了光彩焕发的商业精英,既为公有制也为私有制卖力。不论是投机者出身的开发商,还是体制分化后的商业精英,无疑都是今日中国最为富有的阶层。但他们从来也没有赢得过尊严。
要说这些人用以掘取财富的手段,如果除去早先依靠投机发家的那微薄部分勉强算是自食其力的劳动所得的话,其他一大部分都出自商业银行源源不断的支持,还有一大部分则是来自买房人勒紧腰带的贡献。但是我们知道,无论是出自商业银行的资金支持,还是购房人的吃力支付,最终端的来源无一不是有赖于大众资金的倾囊相助。
他们的财富所以能够快速而无限度地积累,很大程度上缘于整个宏观环境的弊病及个人钻营取巧所致。20多年以来,过分倚重住房商品化的宏观策略,纵容了这些人,致使他们养成在嗜利如命的同时可以采取一切不择手段的行事风格。商人的恶劣秉性一直不被驯化和抑制,宏观政策盲目崇奉商品化,结果使这些不健康市场主体成了重点扶持对象。这样一个有问题的住房商品化供给体系,到底从整个社会当中榨取了多少财富,无疑是值得认真清算的。
饱受非议的开发商是如今中国最缺乏基本商业伦理的一个群体。在房地产市场里,资本的眼里只有资本,从来不顾及其他。他们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丧失道德的,甚至根本就认为可以例外地不受道德约束,道德与自己没有关系。事实上,丧失道德并不是最重要,商业伦理时代,丧失商业伦理才是他们的命运休止符。
如果丧失商业伦理,企业只会是一部为了金钱而疯狂敛财的机器,但它将有步骤和计划地自我毁灭,而在这之前,这些步骤和计划都是围绕着敛财需要而被策划出来对付别人的。但最终会适得其反。历来倒闭和破产的开发商,都是这样自我毁灭的。
这种毁灭目前正在进行。就我所能够预见,现在无疑正处于最疯狂的时刻。在华北腹地的北京,开发商们为了维持自己的财富,或为了继续为自己增加财富额度,他们目前所做的工作就是囤积房屋。四年了,来自政府的调控始终无法控制这一局面。
我知道,商人一切行事都要遵从“商业逻辑”,这本不该受到指责。但是,当北京市被批准对外销售的11万套住房被恶意囤积掉一多半之后,它可能会引发的严重后果,人们不能不高度警觉,更何况这种形势正在全国范围内的主要城市蔓延!
我们当然不能期望开发商们在狂热追逐财富的时候能有道德自律,也不能奢望唤醒他们去修复商业伦理。我们根本就阻止不了他们。可是是否知道,他们在进一步掘取财富的时候,不仅是在替自己挖掘坟墓,而且也在将市场推入其中,免不得有无数的购房者与之一道殉难。这样的财富积累,代价是否过大?国家整体经济能承受得起吗?
我一直很困惑。在调控市场的时候,何以从来就没有意图去清理开发商阵营,让他们当中的投机者逐一付出应有的代价?时至今日,我们为什么对于那种难以见光的财富积累手段长久坐视而无动于衷?诚然,我们目前正在修复一套缺损的规则,可是,决策要树立权威,得命中扭曲市场的把心,如果真正的灾难之源没有被拔除,这一套完整规则依然会行之无效,伤人无数。
众所周知,投机不仅仅只存在于购买环节,开发商那个环节的投机更是有过之无不及,而且比购买性投机的后果更恶劣和严重,要知道,正是在开发商环节对于财富的觊觎而导致的投机传导到购买环节,才带动了购买性投机。可是到目前为止,人们还没有看见有哪个开发商因为可耻的榨取行为而受到制裁,社会财富仍在不断地被轻易聚敛,以用于继续维持和巩固他们的源头性投机。
这样偏颇无力的调控,恐怕不会有太多正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