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翀
去年此时,面对非法证券活动,社会各界均呼唤尽快建立起“打非”长效机制。日前,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谈到一年来“打非”工作时指出,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国办发99号文,建立起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007年12月27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成立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领导小组,至此,全国31个省、区、市和5个设有证监局的计划单列市政府,全部出台了贯彻国办99号文实施意见。“地方政府全面出台相关意见,这种规模是不多见的。有的地方比如西藏,尽管从未发生过非法证券活动,但也出台了文件,可以起到长治久安的作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36份实施意见的出台,显示出各地领导对“打非”工作的高度重视。21个地方政府由分管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或副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的召集人或组长,14个地方政府指定由金融办进行强力协调,提高了其辖区内各相关部门对打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辖区内各相关部门“打非”的责任感和迫切感。
同时,各地着力构建联合执法体系。各地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单位广泛,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工商、金融办、银监、证监、发改委、国资委、经贸委及宣传部门等单位,而且,大多数地方的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都确定了牵头单位,并就预防、发现、性质认定、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善后处理等环节做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基本形成了一套反应灵敏、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工作机制。
各地方政府对其下级政府“打非”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按属地原则,各级政府明确了负责当地该项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做好本地“打非”工作,从而将中央政策贯彻到基层。
针对各地基层公安和司法机关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2007年4月初,高法、高检、公安部、证监会联合召开打非有关法律问题座谈会,重点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并于前不久联合发布了《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使“打非”工作在有法可依方面前进了一大步,标志着“打非”法制建设基本完善,操作规程全部明确。
根据国函14号文件要求,由证监会牵头,公安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并邀请高法、高检等有关单位参加的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成立,证监会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并于2007年3月19日和8月31日组织召开了两次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协调小组办公室认真落实协调小组有关决定,组织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对四川、陕西两省打非情况进行调研,指导、督促两地相关工作。同时,根据国务院批复要求,以相关简报为载体,分别向国务院、各成员单位、有关省市及证监系统定期报告最新统计数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工作进展情况等。
围绕贯彻落实国办99号文,证监会于2007年2月8日召开了证券监管系统打非工作会议。会后下发了有关通知,明确了各证监局“打非”工作要求和工作原则,以及职责分工和阶段性工作重点。针对各地工作进度不一以及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又于9月27日下发有关通知,进一步推动各地“打非”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为推动重点地区重点案件的查处审理进度,帮助一些地方公安、司法人员进一步了解掌握“打非”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证监会从稽查办案费用中调剂专款,于2007年底开始集中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陕西、四川、广东、山东、福建、黑龙江等10个重点地区,分别举办由当地市、县一级公检法骨干办案人员参加的专题培训会。
另外,有关“打非”的舆论宣传工作也在过去一年中得到积极开展。
■资料链接:地方“打非”行动
上海——高压重典 两判无期
2006年12月,上海市高院对“谎称海外上市非法出售股票,骗得钱财二千万”的必得利案作出终审判决,主犯潘学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2007年1月,上海市一中院对非法销售“百老汇国际公司”等4只股票的谢长华等人以集资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判处无期徒刑等刑罚。
广东——连续作战 连查数家
2007年年中,广东省针对辖区非法证券活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公安、工商、证监等相关部门协同作战,连续查处和取缔了多家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机构,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辖区非法证券活动新发量大幅降低。
福建——属地管理 果断出击
福建省福茗优茶叶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发行股票案,是福建省“打非”机制建立以来首例由地方政府为主办理的案件。案件查处过程中,省政府组织省“打非”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由福州市政府牵头,有效提高了打非效率。
安徽——市长督战 打击高效
近期,安徽省“打非”协调小组联合调查小组对滁州市凤阳县境内非法证券经营场所进行查处。滁州分管市长亲自担任现场调查工作总指挥,取缔了凤阳县境内4处非法证券经营场所。这次打击行动从情报获取到查处取缔,前后历时仅10余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