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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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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港股IPO“预披露” 茂业国际先行
    2008年0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杨勣
      散户可与机构同步获得初步招股文件,但尚无法了解路演详情

      ⊙本报记者 杨勣

      

      1月1日起,凡计划在港交所上市的企业,都必须在发布首次公开招股章程前,预先在港交所网站登载“网上预览资料集”(简称“预披露”),这意味着香港的散户投资者可与机构较为公平地同步获得拟上市者的主要信息。上周五(11日),内地百货企业茂业国际(0848.HK)率先将其初步招股文件登载至港交所网页,成为首家落实“预披露”的公司。

      据港交所和香港证监会的安排,除公司外,包括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及其他集体投资计划在内的上市申请人均须先行在港交所网站登载网上预览资料集。对公司而言,网上预览数据集应为接近最后定稿的招股章程草拟本;而对集体投资计划而言,则是接近最后定稿的发售通函草拟本。网上预览数据集必须在有关上市申请人的主要数据首次提供给机构投资者之前,即已提交给港交所,供登载披露。

      作为首家落实“预披露”的拟上市企业,茂业国际昨日已在港展开路演。按计划,茂业国际将于本周五公开招股,预计2月1日上市。以茂业为例,按此前的披露规则,该公司开始路演后,将进入国际配售阶段,机构投资者已可获得公司初步招股说明书,并据此决定是否参与茂业的国际配售。而普通散户投资者必须等到茂业公开招股前夕(也就是本周四)才能港交所网站上查阅到公司的完整招股说明书。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机构与散户在获取拟上市公司信息时的不平等。

      虽然“预披露”解决了投资者无法同步获得招股文件中信息的问题,但某港股资深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除招股文件外,能否参与拟上市公司的路演对投资者作出决策也非常重要。据了解,在上市前的路演上,拟上市公司高管往往会对机构投资者透露更多的信息,包括部分不会在公司招股书上显示的内容。因此,机构投资者除了就初步招股书进行判断外,还可以基于这些未公开信息,作出是否参与国际配售的决定。但这些信息对散户投资者来说仍是“遥不可及”的。“实际上,内地A股拟上市公司进行上市前的网上路演时,普通投资者也可以参与,并可向公司高管发问,这一作法较为合理。”上述市场人士对记者表示。

      ■背景

      IPO新模式引发披露制度改良

      “预披露”这一制度上的改良应该说是缘于“A+H”等上市新模式的出现。近年来,由于采用“A+H”等模式上市的公司日趋增多,同一家公司在内地、香港两个市场的招股资料披露时间不同步的情况引起了香港监管机构的注意。而事实上,香港监管机构要求上市公司进行预披露已有先例。2006年,工商银行采取“A+H”同步上市,为保证香港投资者公平地获得信息,港交所破例将工行初步招股资料以“资料集”形式在其网站披露。

      至去年11月5日,港交所方面与香港证监会发表联合政策声明,正式要求拟上市方在发布招股章程前先行在港交所网站登载“预览资料集”。在港交所网站登载预览资料集(也就是预披露)的建议,是香港证监会落实“招股章程制度改革”的一项举措。而推出上述举措,是为了解决在IPO即将展开前机构与散户获得相关信息的时间不同步的问题。港交所上市科主管韦思齐称,预披露的用意是要在上市申请人开始公开发售之前,让机构和散户投资者在获取上市申请人的信息时有一个较公平和对等的环境。(杨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