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杯获得减免2.1亿元债务
2008年0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良
ST金杯今日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和控股股东金杯产业开发总公司及该公司的所属企业沈阳轮胎橡胶供销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京街支行签署了《以物抵债还款免息协议》。工行南站支行、工行南京街支行双方与公司、金杯产业、沈阳轮胎三方就债务偿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公司及所属企业不良贷款进行以物抵贷、还本免息,以此方式解决公司长期逾期的不良贷款问题。
据悉,截至 2007 年12月31日,ST金杯、金杯产业、沈阳轮胎三方积欠工行南站支行、工行南京街支行双方人民币贷款本息合计 7.67亿元,其中本金5.56亿元,利息2.1亿元。
ST金杯、金杯产业、沈阳轮胎三方以现金偿还和资产抵偿工行南站支行、工行南京街支行双方积欠债务人民币5.56亿元。其中ST金杯偿还工行南站支行现金1.17亿元,以物抵债3.9亿元;金杯产业以物抵债偿还工行南京街支行4715万元,沈阳轮胎以物抵债偿还工行南京街支行200万元后,工行南站支行、工行南京街支行双方减免债务承担人ST金杯、金杯产业、沈阳轮胎三方积欠的贷款利息2.1亿元。
为减少不必要损失,经辽宁省国资委协调,ST金杯同债权人和债务抵押人协商,同意以债务抵押人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和金杯汽车大厦提供第三者以物抵债。ST金杯将在协议履行后六个月内将上述债务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资产赎回。ST金杯表示,此《以物抵债还款免息协议》的履行,将减免公司2.1亿元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