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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锦能源与集团同业竞争何时有解
    2008年0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璐
      ⊙本报记者 王璐

      

      自去年11月12日因履行股改承诺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以来,美锦能源已经停牌整整两个多月。昨日,公司第十次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但仍未见复牌迹象。公司只是表示,将积极协调相关各方,尽快确定该重大事项。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该重大事项美锦能源并未披露,但市场普遍认为与其获得控股股东美锦集团的焦化资产有关。

      根据停牌公告,美锦能源之所以停牌,主要是因为公司正在商讨有关履行股改实施承诺中解决同业竞争的事项。由于该事项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和方案论证,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有待进一步确认。因此,按照深交所要求,公司股票于2007年11月12日起停牌,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按规定披露有关情况后才能复牌。

      美锦能源2006年进入股改程序,当时,公司仍叫天宇电气,其股改主要采取送股和资产整体置换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方案,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持有的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90%的股权与上市公司原有全部资产进行置换。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成为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成为以焦炭生产销售为主的上市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美锦集团与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的产品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因此,美锦集团当时出具了《规避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此次资产置换完成后,在维持现有焦化产能的情况下,集团将不再从事与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美锦集团还表示,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争取在两年内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将所有美锦集团的焦化类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彻底解决美锦集团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与此同时,在彻底解决同业竞争前的过渡期内,美锦集团所有焦化类资产生产环节中的采购系统和销售系统全部托管给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以优先保证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的采购和销售。

      2007年9月,此次资产置换终于实施完成。美锦集团所持有的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90%的股权及其附属权利和义务全部置入当时的天宇电气,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天宇电气于资产交割日将其拥有的全部资产、长期投资、土地使用权、所有负债及其附属权利和义务置出至美锦集团。至此,公司的收入与利润将主要来自于美锦焦化,主营业务彻底变更为焦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成为一家能源类的上市公司。此后不久,公司更名为美锦能源。

      资产置换的成功实施,使得美锦能源的财务状况改善,盈利能力得到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也相应提升,但其与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并没有解决。由于美锦集团旗下焦化生产企业除了置入的美锦焦化外,还有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同类生产企业的产品在一定程度上相同或类似,构成同业竞争。然而,美锦能源当时是没有实力和能力收购美锦集团的全部焦炭类资产,因而在股改承诺上,美锦集团表示,待上市公司今后有能力时,将通过定向增发等可行方式,把剩余的焦炭资产注入天宇电气,以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此次,公司因正在商讨有关履行股改实施承诺中解决同业竞争的事项而长期停牌,业内人士认为,公司可能正在酝酿定向增发事宜,美锦集团或将全部焦炭类资产注入美锦能源。

      ■研究员观点

      美锦集团位于太原清徐县城南。根据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企业月度快报,2005年中国焦炭产量企业排名中,美锦集团排名第4位,前3位依次是上海宝山钢铁总厂焦化厂(为535万吨)、鞍钢新钢铁化工总厂、武汉钢铁集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山西美锦集团为最大独立焦化企业。

      经过本次股改的资产置换后,作为美锦能源的实际控制人,美锦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美锦能源、美锦煤气化股份、美锦焦化等焦化类生产企业,各焦化生产企业的产品在一定程度上相同或类似。因此,美锦集团将其他焦化类资产逐步纳入到上市公司中是必然选择。根据其股改初期所做“争取在两年内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将所有美锦集团的焦化类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的承诺,时间上已经比较成熟。如果集团能将上述资产通过定向增发注入上市公司,届时美锦能源将成为我国最大的独立焦化上市公司,有望进一步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