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媒体报道的核心内容为:“出版传媒拟注入5家出版社”。
一、传闻简述
2008年1月11日,新浪财经等媒体转载《新京报》刊登文章《出版传媒拟注入5家出版社》,报道了如下内容:1、“集团旗下另5家出版社资产将注入上市公司”;2、“昨日,记者从正在进行的2008年北京图书订货会上了解到,辽宁出版传媒(601999)预计今年签单金额为1.4亿元左右,增幅超去年一成”。
二、澄清声明
公司针对上述报道内容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澄清如下:
1.经公司书面函证控股股东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表示:在《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已明确,“目前保留在出版集团的6家出版社中,新闻出版总署已经在给国务院的《关于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有关问题的情况报告》中初步同意除辽人社和民族社之外的出版社,可以在条件成熟时通过增发或收购等方式并入发行人”;“在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程序的前提下,发行人将争取在上市以后半年内以增发或收购等方式将上述出版社并入出版传媒。”上述有关事项已在《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出版集团及出版传媒从未发布与“招股说明书”上述内容不一致的信息。出版集团并在回函中明确表示:截止目前,上述相关工作仍在规划中。
2.据核实,在2008年1月北京图书订货会上,媒体误报的“辽宁出版传媒(601999)预计今年签单金额为1.4亿元左右,增幅超去年一成”,包括了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的预计签单金额。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预计签单金额近6千万元,增幅超去年10%。
三、必要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披露,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