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收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函》。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成立,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承销保荐资格由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因此,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变更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仍为徐克非、李文涛。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08-005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告所载2007年度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最终披露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0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2,104,409,392.89 | 1,656,514,056.57 | 27.04% |
所有者权益 | 1,554,013,463.82 | 731,494,685.03 | 112.44% |
每股净资产 | 3.47 | 2.45 | 41.63%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营业收入 | 848,203,562.58 | 800,474,068.28 | 5.96% |
利润总额 | 119,256,169.82 | 102,806,080.70 | 16.00% |
净利润 | 100,422,318.20 | 83,939,070.06 | 19.64% |
基本每股收益 | 0.25 | 0.28 | -10.71% |
稀释每股收益 | 0.25 | 0.28 | -10.71% |
净资产收益率 | 6.46% | 11.48% | -43.73%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84,820.36万元,同比增长5.96%;实现净利润10,042.23万元,同比增长19.64%。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吞吐量较上年同期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公司于2007年4月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故公司2007年总资产、所有者权益、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等相关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较大。
三、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白力群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陈必波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必波先生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