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年0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070 股票简称:浙江富润 编号:临2008—002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1月 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宏磊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本公司拟受让戚建华所持宏磊集团2.02%股权,计215.5833万股,按200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净利润为基数,按10倍市盈率计算确定转让价格,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时暂按每股5元支付转让款,待年度审计结束后按实结算。宏磊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股权受让后参与该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不变。
项目概况:宏磊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铜加工为主业,机械、商贸、房地产等行业并行发展的大型现代化企业集团,坐落在浙江省诸暨市,属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由戚建萍、戚建华等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10668万元人民币。截止2007年11月30日,宏磊集团总资产249053.61万元,负债227487.78万元,净资产21565.8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27160.34万元,利润总额8867.89万元,所得税403.6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