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债券基金设“防套利条款”
2008年01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债券基金设“防套利条款”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公告,将于2008年1月21日起,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各大银行和券商渠道正式发行。
中原证券:
值得市场关注的是,该基金特别设置的针对新股申购的防套利条款,即对持有该基金不满30天的基金持有人,其赎回费率按照每次0.3%进行征收,这项安排在同类基金中属于首次使用。除此以外,该基金对持有超过30天但不足1年的持有人,其赎回费率按照0.1%进行征收,而对持有满2年的持有人实行零赎回费率的安排,与同类基金持平。
由于去年新股累计申购获益达到19%的水平,且债券基金在新股申购方面有相当便利,因此吸引了很多套利资金。他们先参与新股申购,然后在新股申购解冻后迅速申购中签新股比例高的债券基金。利用债券基金新股申购收益确认的“延迟”,而达到类似两次申购新股收益的目标。此次该基金“防套利条款”的设置主要就是为了削弱大资金套利债券基金新股收益的动机,维护长期持有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