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2008年01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27,241,1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4.52%)于2006年12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06年12月20日。公司已就上述股权质押事项于2006年12月22日进行了公告。
本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上述股权质押于2007年11月29日解除4,580,000股;2008年1月11日解除122,661,133股。
2008年1月15日,本公司接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通化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签定了股权质押合同;将持有的本公司4,335,000股股权质押给了中国农业银行通化市分行;将持有的本公司122,661,133股股权质押给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共计质押126,996,1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4.46%,质押期限均为壹年。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分别为2007年12月10日、2008年1月11日。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一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867 股票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08-001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