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15日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未提前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同意与ARJOWIGGINS(HONG KONG) INVESTMENT LIMITED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议案》(详见刊登于2008年1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1月31日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见刊登于2008年1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司公告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08-003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8年1月31日(星期四)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2)
四、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同意与ARJOWIGGINS(HONG KONG) INVESTMENT LIMITED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议案》
五、股权登记日:2008年1月25日(星期五)
六、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8年1月25日(星期五)深交所收市后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本人不能出席,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受托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七、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办法:采取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将深交所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及委托人联系方式邮寄或传真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8年1月28日至30日9:00~16:30。
3、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八、会议出席注意事项: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深交所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深交所股东账户卡,并将授权委托书原件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深交所股东账户卡。
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深交所股东账户卡,并将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九、其他
1、联系地址: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联 系 人:田智强、易国华 联系电话:0578-8128682
传 真:0578-8123717 邮政编码:323300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通知。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月16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8年1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照格式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