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8年1月4日以书面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08年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作出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郑明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蔡颖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在2007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的《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中,仙桃国资办同意,应在《关于湖北仙桃毛纺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产权整体转让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促使标的企业提请召开湖北迈亚股东大会,并选举丝宝实业推荐的两名人员进入湖北迈亚董事会。
现根据丝宝实业发展(武汉)有限公司来函推荐,公司大股东提名,增补郑明强先生为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增补蔡颖恒先生为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郑明强先生和蔡颖恒先生的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认为本次提名的两名董事人选为公司潜在实际控制人的主要高级管理人员,他们介入公司董事会,能够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下一步发展。”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附:郑明强先生简历
郑明强,男,1956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武汉大学企业管理学硕士。
1996年至2004年任丝宝集团执行总裁;2001年兼任集团市场策划总公司策划总裁;2003年兼任集团决策委员会委员;2004年起任集团首席执行官。现任丝宝集团首席执行官和丝宝实业发展(武汉)有限公司总经理。郑明强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目前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蔡颖恒先生简历
蔡颖恒,男,1977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心理学和经济学双学士。
2002年至2004年任美国国际集团(AIG)资深财务策划顾问、销售高级经理(CFP注册金融理财师)。现任丝宝集团董事、丝宝房地产开发(武汉)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蔡颖恒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目前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一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湖北迈亚 股票代码:000971 公告编号:2008-03号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月31日上午9点整
2、会议地点:本公司八楼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1月24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郑明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蔡颖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2008年1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08年1月24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湖北迈亚”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08年1月24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湖北迈亚”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
2008年1月31日上午8:00—9:00
3、登记地点
湖北省仙桃市沔阳大道131号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新波
地址:湖北省仙桃市沔阳大道131号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433000
联系电话:0728-3275828
传真:0728-3275829
2、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盖章):
注:此表复印有效。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