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新规增厚上市公司业绩
2008年01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会计研究员 朱德峰
⊙本报会计研究员 朱德峰
格力电器今日发布业绩预告,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00%左右,其中关于职工福利费的新的账务处理成为增厚格力电器业绩的一个重要因素。
格力电器称,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公司去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00%左右,其中,公司原计提的应付福利费尚未使用的余额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全部调整本年管理费用,调整金额约1.65 亿元。根据测算,格力电器2007年净利润在12.56亿元左右,这一调整占净利润的比重达到了13%。
类似于格力电器的情况在其他一些上市公司身上同样存在。据WIND资讯统计,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上市公司共有445家,其中前5名公司分别为中国石化、上海汽车、中国人寿、上港集团和宝钢股份,金额分别达到了9.69亿元、5.92亿元、4.76亿元、4.47亿元和3.47亿元。
据了解,财政部通过修订《企业财务通则》,改革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财务制度。将原来应当由职工福利费开支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内容,都规定为直接列入成本或费用,企业因此不再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终结了已经延续了几十年的职工福利费财务制度。
根据新会计准则,首次执行日(即2007年1月1日)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应当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其后的第一个会计期间(即2007年),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该项金额与上述所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管理费用。
鉴于此,投资者需要根据上市公司所制定的职工福利计划,分析在2007年报中可能出现的由于改革职工福利费制度而增厚业绩的情况。但同时也应认识到这项“利润”并不影响2007年度的现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