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和北京证监局《关于北京证监局开展辖区上市公司治理等监管工作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07]18号)要求,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07年4月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组织安排
2007年4月,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学习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与内容,明确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总体目标与具体目标,成立了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组成的公司治理专项工作小组;6月26日,公司正式披露了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并公布了公司电话、邮箱,随时接受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9月13日至14日,公司接受了北京证监局对本公司的现场检查,并于9月底收到北京证监局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下发给本公司的《监管意见书》;11月5日,公司针对《监管意见书》所提意见向北京证监局报送了整改计划,并于11月底收到北京证监局《关于对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评价意见》。根据本公司的自查情况、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及评价意见,公司制订并逐步落实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措施,深入推进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二、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按照《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着重围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规范运作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独立性情况”、“公司透明度情况”等几个方面,认真进行自查,总结了本公司治理方面的特色做法,也查找出了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如下:
(一)公司的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作为A+H类上市公司,“三会”议事规则、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等制度应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的要求从严制定并执行。鉴于此,公司首先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07年7月制定并公布了本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其他的各项制度正在进一步的完善过程中。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结合A+H特点有待进一步提高。2006年10月公司发行A股前,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是面对境外投资者。公司A股发行上市后,国内投资者比境外投资者数量更多,对公司的了解、参与及关注程度也更高。对此,公司积极通过电话、网络、传真、参加推介会等各种渠道,以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并建立投资者关系档案,在接受投资者咨询的同时,主动与其沟通,了解其对公司治理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提高了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以及公司的透明度。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司虽然已经建立了审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三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但各专门委员会中外部专家(独立董事)资源的优势还有待于更充分的发挥。对此,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召开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使公司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顺利开展,真正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三、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现场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07年9月13日至14日,北京证监局对本公司进行了公司治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中,监管部门在公司自查出的问题之外,还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监管意见。具体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如下:
(一)公司曾有一名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能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为了使独立董事更好的履行职责,我公司购置了摄像、会议电话等设备,采取多种会议方式,如电话会议的方式、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使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亲自参会,已经杜绝了独立董事连续3次不参会的情况。
(二)公司会议记录不完善。通过检查公司董事会运作资料发现,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内容简单,会议记录内容不完整。对此,公司已经开始注重会议记录工作,在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召开过程中认真、详细做好会议记录,并会在必要时配备录音、录像设备进行整理,以便充分体现会议的全过程。
四、北京证监局对本公司治理情况的评价意见及后续监管要求
2007年11月底,公司收到了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评价意见》(京证公司发[2007]289号,简称《评价意见》)。《评价意见》指出,截至2007年10月31日,公司已经基本完成了整改事项并对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做出承诺,但尚未完成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公司应尽快完成相关的制度建设并进一步发挥公司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针对《评价意见》的要求,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整改的承诺,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总之,本公司将会以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继续严格遵守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各项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能力,提高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确保公司规范、稳健、持续、快速的发展。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