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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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1月16日在北京新保利大厦召开。会议召集人为董事长李彬海先生。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八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秦荣生先生因工作关系无法出席会议,全权委托独立董事魏明海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彬海先生主持。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成立天津公司的议案》。
同意成立全资子公司“保利(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壹亿元,负责天津市武清项目的开发。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2007年度公开增发募投项目中广州科学城P2P3项目、广州琶洲PZB1501项目和上海嘉定菊园项目合计已使用原计划募集资金23亿元中的19.67亿元,尚未投入募集资金合计3.33亿元, 将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分期投入。
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将上述三个募投项目闲置的募集资金中的2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项目流动资金,最长使用周期不超过半年。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求进度,通过公司各在售项目的销售回笼款归还上述临时周转募集资金。
三、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改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改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具体调整为:(1)战略委员会:李彬海、王小朝、张振高、宋广菊、魏明海,召集人为李彬海;(2)提名委员会:戴逢、王小朝、李彬海、魏明海、秦荣生,召集人为戴逢;(3)审计委员会:秦荣生、张振高、张玲、戴逢、魏明海,召集人为秦荣生;(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魏明海、张振高、张克强、戴逢、秦荣生,召集人为魏明海。
四、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