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1月7日以送达、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亲自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 分别是饶东平、刘先福、曾庆智、周志刚、黄克助、付健、陈仕岳、孟杰、张国军、邓远志、梁桂香、董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鉴于吴庆辉先生由于工作变动的原因请求辞去公司总会计师的职务,经公司总经理陈仕岳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李东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从2008年1月17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李东先生的简历见附件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总会计师聘任事项的独立意见见附件2)。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李东先生简历
李东先生,1963年12月出生,汉族,高级会计师。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1年9月至1983年7月在广西交通学校财务与会计专业学习;
1983年7月至1989年5月在广西玉林汽车总站财务科任会计;
1989年5月至1994年10月在广西玉林地区交通局任会计;
1994年10月至1996年7月在广西防城港市公路管理局任财务科科长;
1996年7月至1999年10月在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任财务科科长;
1999年10月至2002年12月在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任财务科科长(其间:2000年12月获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02年12月至2008年1月在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任总会计师(其间:2003年9月至2005年7月在广西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毕业)。
附件2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总会计师聘任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吴庆辉先生因工作变动的原因请求辞去公司总会计师的职务,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聘任李东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总会计师的聘任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李东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
2、公司董事会对总会计师的提名以及聘任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提名方式和聘任程序合法。
3、李东先生具有多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可以胜任所担任的工作。
4、公司董事会对总会计师的聘任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张国军 梁桂香 邓远志 董 威
二OO八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