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有难度前景乐观
2008年01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张凤翔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张凤翔
从四部门的通知来看,司法机关和行政部门之间的协助意识加强了。这个是一大进步,也是符合十七大精神的。对四部门通知中第6条的救济途径,我个人认为,如果刑事途径追赃追不到,那么这个受害人是不是就没有别的途径可以走了呢?是不是没有权利再提起民事诉讼呢?这个问题值得大家思考。另外,这种案子存在着刑事和民事交叉的问题,怎么样处理它们之间的先后的顺序,也是一个问题。还有一个,就是非法证券行为的定性,应该是由司法机关来定,司法机关如果定不了,可以让主管部门来支持,这个应该说是一个进步,这个比原来要好。我个人对这类案件将来的审理还是比较乐观的,但目前可能还有些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