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7]110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7]130号)及《不合格账户规范业务操作指引(第1号)》的有关要求,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将于2008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不合格账户的清理工作。为切实保障您的资产安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现就不合格账户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一、合格账户是指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身份真实,资产权属关系清晰,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对应,符合账户相关规定的账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账户为不合格账户。具体可分为:身份不对应、身份虚假、代理关系不规范、资料不规范以及其他不合格账户等类型。
二、不合格账户的规范处理:
1、限制措施
我公司已于2007年9月13日发布《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限期规范不合格账户的公告》,提示持有不合格账户的客户办理账户规范手续,并于2007年11月1日起已对未办理账户规范手续的不合格账户实施了限制取款、限制转托管和限制撤销指定交易,对身份不对应账户、身份虚假账户、代理关系不规范和关键信息不全、不准确的资料不规范账户实施了限制证券买入。
为配合账户规范工作,我公司将进一步对不合格账户采取如下限制措施:
(1)2008年1月21日起,我公司将对上述身份不对应账户、身份虚假账户、代理关系不规范和系统内关键信息不全、不准确的资料不规范账户同时实施限制非现场卖出。
(2)2008年2月14日起,我公司将对书面关键凭证缺失的资料不规范账户同时实施限制非现场买入和非现场卖出。
2、不合格账户在2008年4月30日前规范为合格账户的,我公司将取消限制性措施,恢复交易功能。不合格账户在2008年4月30日前未能规范为合格账户的,我公司将根据中登公司的要求和安排,将剩余不合格账户报送至中登公司作“中止交易、另库存放、集中存管”处理。
3、2008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不合格账户持有人办理账户规范手续的,须持本人持有效证明文件,经开户营业部确认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撤销其股东账户的中止交易另库存放处理后,方可恢复其交易功能。2008年8月1日起,不合格账户持有人确认账户资产归属或申请启用账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凭有效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文件,在开户营业部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当地证监局备案后,由投资者本人持书面申请资料到中登公司办理(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
三、投资者办理账户规范的方式:
1、请投资者前往开户营业部办理账户规范手续;办理前请先电话咨询营业部具体的办理方式。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机构投资者需由代理人本人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身份不对应、身份虚假、资金来源不明确等权属关系不明晰的客户,须出具能证明其本人和相关人身份、资金投入情况、资产权属关系等有效证明文件,涉及他人的须请被涉及人到场证明并出具承诺书。监管机关或中登公司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
四、我公司发布的有关账户规范的系列公告请见2007年4月5日、2007年9月13日及2007年11月14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或登录我公司网站查询(www.htsc.com.cn)。
五、投资者如需进一步知悉本公告内容或账户规范详情,请至我公司所属各营业部咨询或致电我公司客服电话025-95597,也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查询。
六、我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关注自己的账户状态,如您不能确定爱我公司所属营业部开立账户的状态是否属于不合格账户,尤其是当账户进行证券交易及取款受到限制时,请您直接与开户营业部联系。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登公司及交易所下发的与本公告内容相关的通知,请投资者登陆有关官方网站查询。
八、不合格账户的清理规范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理解并给予支持、配合。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一日